基础+奖励 威海试点财政资金股权投资

2021-04-12 19:26:27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丛婕 威海报道

  4月12日上午,威海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威海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闫俊达,市工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涛就威海市财政部门于4月6日制定出台的《市级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改革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有关情况进行介绍解读。

  实施办法》建立了部门分工协作机制。市财政局具体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股权投资的资金预算管理,牵头制定综合性管理制度;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开展项目遴选、审核和验收工作;受托机构受财政部门的委托,负责股权投资的具体实施。

  明确了重点投向。实施范围聚焦“七大”产业集群、十条优势产业链以及“四新”“四化”领域,对具有引领带动作用、关系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重大成果转化和产业调整等项目,实施财政资金股权投资。重点投向企业重大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产业链关键环节提升、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重大招商引资、工业互联网建设等项目。根据“亩产效益”评价结果,对评价结果为A类和B类的企业重点倾斜。

  建立了运作管理机制。明确项目遴选、尽职调查、入股谈判、资金拨付、股权管理以及股权退出等阶段的各项具体要求和程序。总体来说是扶持高成长性的企业,项目投资期不超过5年,参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企业总股本的25%。财政资金不以占有企业股权为目的,鼓励股权投资提前退出,对提前收回的投资资金,可给予适度让利,其中提前退出时间达到2年(含)的,可让渡所有投资收益。

  建立了资金监管和股权登记管理机制。股权投资资金采取第三方商业银行托管,确保资金安全,规范资金结算。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和受托机构分别进行股权登记,并根据企业信息变更情况,实施动态管理,开展股权投资信息三方定期核对。

  建立了风险防控与激励约束机制。财政部门会同业务主管部门建立容错容损制度,对由于特定客观因素未达到预期目标或出现投资损失的,在确定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时,给予相应扣除。尊重市场投资规律,明确投资初期原则上不对投资效果进行评价,投资中后期侧重于财政资金使用效果评价。对受托机构的管理费支出按照“基础+奖励”的模式实施。基础性费用年化费率不超过1.5%,奖励性费用不超过上年度净收益的20%。

  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是对财政资金分配方式的改革创新,总的来看,政策的创新点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实行政府职责与市场规则分工合作。业务主管部门在政府产业规划和宏观调控总体框架下,研究确定投资范围后,在具体项目的投前论证、投后管理、股权退出等环节,引入市场机制,由专业的受托管理机构运作管理,在划分政府和市场权责边界的基础上,实现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的有机统一。

  顺应创新型经济发展需求。当前创新型经济发展迅速,但这类经济主体往往因为低资产、高成长、高风险等特性,面临企业拿不出、银行不肯贷、市场不敢给的困局。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是破解这种困局的有效手段。通过改革,集中涉企部门的项目资金,变“零钱”为“整钱”,变“奖补”为“股权”,在与企业共担风险的同时,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更加有效地助力产业转型升级。

  实现财政资金滚动循环使用。财政资金股权投资不以占有企业股权为目的,通过阶段性持股,适时退出,实现财政资金滚动支持、循环利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据悉,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改革事项,被列入了市政府重点创新推进事项。闫俊达表示,根据今年的工作安排,6月底前市财政局各业务部门将完成项目筛选,10月底前受托机构完成尽职调查,年内争取投资到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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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丛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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