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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男深夜“抢劫”出租 到家邀的哥喝一杯

来源: 华西都市报    编辑:     2013-12-30 07:46:00

关键词: 抢劫 林强 郭北镇 普润 劫匪
[提要] 12月27日凌晨3点过,内江市东兴区新江派出所接到报警,“的哥”林强(化名)自称在送客到隆昌途中,遭遇两名中年男子“抢劫”,强行要求他将两人从内江拉到隆昌,又接着拉到了当地乡下一个村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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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7日凌晨3点过,内江市东兴区新江派出所接到报警,“的哥”林强(化名)自称在送客到隆昌途中,遭遇两名中年男子“抢劫”,强行要求他将两人从内江拉到隆昌,又接着拉到了当地乡下一个村里。然而,当民警将其中一名男子带回询问时,对方竟然称“喝了酒,说的酒话”。

的哥载客 谈好地点价格后出发
  27日清晨5点过,林强穿着黑色棉服,蜷在出租车后排,双手紧握。他今年22岁,开出租车3年了,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两名中年男子“抢劫”,其中一名“劫匪”还有“枪”……“回内江了,浑身都还在发抖。”
  26日晚8点10分,林强在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门口,碰到打车的张某、张某某。“谈好150元到隆昌,我看时间还早,就答应了。”

乘客变卦 强迫的哥更换目的地
  “车上了高速,他们又说要去普润乡。”林强说,这时,他感到事情有些不对劲。张某所说的普润乡,他从未去过。于是,他提出让张某二人换乘隆昌当地出租车前往。这一说法得到了张某的证实,在接受新江派出所民警询问时,张某说:“我们要去丈母娘家,师傅嫌路不好走,不愿去。”加上此前喝了点酒,两人坚持要让林强送,还说了“不去,老子就弄死你”之类的话。两人突然翻脸,林强感到很害怕,他拦下隆昌当地一辆出租车,请求帮忙,但被张某喝止。以找不到路为由,林强和那名师傅互留了电话,一路上,两人不时联系。

成功送达 乘客邀的哥“喝一杯”
  抵达普润乡已是晚上10点过,急于脱身,林强再次表示要立刻返回内江。“他们硬要喊我继续走,去乡下一个村里。”林强说,这个地方他根本没听说过,更别说深夜拉客前去。心里没底,他反复称不收钱了,一定要回去。“他们反复说,不去就要整我,我真的很害怕。”林强称,当时,担心惹怒对方,他甚至不敢转头看,捏紧方向盘,一边缓缓前行,一边与两人周旋。晚上十点半,林强终于将他们送抵目的地。张某又进屋倒了三杯酒,让林强一起喝一杯。这让刚松了口气的林强又犯了难。

借口倒车 的哥“逃走”报案
  推脱不下,林强喝了一口酒后,借口要去倒车,赶紧跑上车,调头往回开。“又是半夜,找不到路,我硬是找了一个多小时,才重新回到隆昌。”林强事后回想,仍一脸紧张。他拍着胸脯连称“吓惨了”。返回后,他分别向隆昌县和东兴区公安机关报了警。
  内江市东兴区新江派出所教导员明伟介绍,12月27日凌晨3点39分,警方接到林强的报警,称“有人要杀他”。经调查,林强所说的两人均系东兴区郭北镇人,分别是张某和张某某。其中,张某在内江某商场当保安,家住麻柳坝。警方随后在张某家中找到了他,并带回派出所询问。
  华西城市读本实习记者胡月
民警协调
乘客向的哥道歉并付车费
  张某所述与林强反映的情况基本一致。“只是喝了酒,说的酒话”,张某向林强道歉。明伟介绍,乘客和的哥双方均表示,在整个过程中,张某二人并未使用暴力,而是口头威胁。“张某属于酒后滋事,不构成抢劫或抢夺。”在民警的协调下,双方达成口头协议,林强接受了张某的道歉,张当场支付给林包括150元车费、车辆维修费等在内的共计350元。
民警提醒
如发现乘客异常 可拒载或报警
  警方提醒,内江出租车都安装有车内摄像头、行车记录仪、LED报警装置等设备,驾驶员在平时要及时检修设备,保障其正常运行,以便在必要时保留证据。
  此外,夜间营运时,驾驶员应格外留意乘客外貌、举动,察言观色,发现异常可明确表示拒载,或及时报警。

达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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