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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有新规 荣成企业需关注

来源:大众网威海频道   编辑:   2017-11-29 09:02:00   作者:

  大众网威海11月29日讯 (通讯员 姜欣 记者 丁艺) 近日,记者从荣成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悉,国家质检总局于2017年11月14日,修订发布《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规定》(质检总局令第192号,以下简称192号令),自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荣成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醒相关进出口企业及时关注新规变化,避免因不了解相关政策而影响正常贸易。

  与原《规定》相比,新的《规定》在内容上有以下几个特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和实施以危害分析和预防控制措施为核心的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该体系应当包括食品防护计划;对依法取得资质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认证结果或者其他等效的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认证结果,评审时应当予以采信;《备案证明》有效期由4年延长至5年;认证机构对其出具的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认证结果或者其他等效的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认证结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取消了2年内不出口食品《备案证明》注销的要求。

  荣成市拥有279家出口食品备案企业,食品出口在出口产品中占据重要位置,新《规定》的实施将对荣成市食品出口产生较大影响。据统计,2017年1-10月,荣成市共出口食品66749批,货值31.16亿美元,产品涉及罐头、水产制品、肉类、蔬菜类、粮面制品等,随着供给侧改革的深入和192号令的实施,将给众多食品出口企业带来新的发展机会。

  荣成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醒广大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加强对192号令的学习,尤其是新增条款内容,积极筹划完善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以符合192号令的要求。

初审编辑:张其天
责任编辑:李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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