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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登大樱桃”“文登苹果”获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来源:大众网威海频道   编辑:   2017-03-01 17:07:00   作者:



  大众网威海3月1日讯 (记者 张丹丹) 近日,记者从文登区葛家镇了解到,“文登大樱桃”“文登苹果”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为威海市文登区葛家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据悉,申请注册并使用地理标志商标已经成为不少地方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的有效手段。地理标志注册为商标,与优质特色农产品结合,其无形价值即可向农产品转移,通过市场形成有形附加值,实现农产品增值,从而大大提高从事地理标志产品生产的农民收入。


  文登大樱桃有100多年的樱桃栽培历史,主要品种有那翁、红灯、大紫、先锋等,文登特殊的地理人文天环境使“文登大樱桃”具有不同于其它地区樱桃的特定品质:果实个大、外观艳丽,营养丰富,酸甜适口,品质上等,单果重达8克以上,颜色分为红、黄、紫等,被誉为“果中珍品”。据《文登年鉴》记载,文登区苹果的栽培可追溯到清末民初,由东谭家口村村民从外引进,植园4亩,小片栽植,后文登各镇争相种植,至2014年,全区苹果13640公顷,产量29.35万吨,产值11.8亿元。文登区葛家镇是“文登苹果”的主产区,产量占“文登苹果”总产量的41.1%。


  文登位于山东半岛东部,南傍黄海,西依昆嵛山,境内丘陵起伏,平原沿河谷两岸及滨海地区呈带状展布。山地占总面积的19%,丘陵占58.4%,平原占22.6%。年平均气温11.5℃,年日照时数2540.7小时,无霜期194天。温度适宜、光照充足能满足大樱桃、苹果生长所需的条件。

初审编辑:张其天
责任编辑:李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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