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山东新闻

山东省食药监局通告59批次不合格食品

来源:新锐大众   编辑:   2017-06-22 09:54:00   作者:

  6月21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今年第一季度食品流通环节抽检结果,该局对畜禽肉及其副产品、水产品、蔬菜等共1399批次的食用农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抽检项目合格的产品1340批次,不合格产品59批次。不合格产品所涉及的经营企业(供货商)、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

  畜禽肉及其副产品

  济南市市中区二迅冷鲜肉经营部出售的生牛肉、生羊肉克伦特罗项目不合格;

  青岛市黄岛区水灵山路市场武连喜出售的生猪肉呋喃唑酮代谢物项目不合格;

  东营市东营区昌荣活羊店出售的牛肉克伦特罗项目不合格;

  滕州市龙泉李东明生肉店出售的猪肉沙丁胺醇项目不合格;

  五莲县周杨秋食品店出售的鸡肝呋喃它酮代谢物项目不合格;

  郓城县郓百唐塔商城有限公司出售的乌鸡恩诺沙星项目不合格;

  威海大家乐超市连锁有限公司文登二中分店出售的乡村土鸡土霉素项目不合格;

  惠民县辛店乡云梅副食超市出售的羊肉克仑特罗项目不合格;

  惠民县亿满家购物广场出售的羊腿克仑特罗项目不合格。

  水产品

  烟台市芝罘区振杰水产商行出售的鲫鱼呋喃唑酮代谢物项目不合格;

  冠县阿斌水产门市部工业路店出售的鲫鱼隐形孔雀石绿项目不合格;

  滕州市奎文市场经营业户邱效花出售的黑鱼孔雀石绿项目不合格;

  诸城市百盛大华超市有限公司出售的毛蟹子(淡水蟹)孔雀石绿项目不合格;

  日照市东港区建文活鱼行出售的大闸蟹呋喃西林代谢物项目不合格。

  蔬菜

  济南银座商城有限责任公司七里山分公司

  鱼台县多禧乐华商贸有限公司

  金乡县金乡街道宝鹏副食部

  高唐县国峰蔬菜摊

  李沧区腾海运超市

  平邑县大众商场经营业户王东志

  平邑县大众商场经营业户卜凡龙

  日照市东港区凡客百货超市

  日照银座商城有限公司五莲分公司

  嘉祥县世纪佰美联华百货商店

  泰安市岱岳区马庄镇大众生鲜超市

  诸城市龙城市场蔬菜厅经营业户赵康

  淄博市周村区经营业户林成水

  平邑县春芳百货超市

  德州市经济开发区山东德百集团超市有限公司澳德乐店

  滕州市张建蔬菜批发

  淄博市张店区鲁中蔬菜批发市场经营业户纪秀娟

  济宁银座商城有限公司

  莱芜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

  济南市市中区领成孟鑫百货商店

  淄博市周村区管庄蔬菜批发市场经营业户刁冰冰

  泰安市岱岳区粥店红红火火果蔬超市出售的韭菜腐霉利项目不合格;

  莱芜市钢城区樱花园农贸市场服务有限公司

  冠县延慧果蔬专业合作社出售的韭菜克百威毒死蜱项目不合格;

  平邑福强百货批发部出售的韭菜甲拌磷项目不合格;

  寿光市东郭市场经营业户翟世杰出售的韭菜毒死蜱项目不合格;

  济南市市中区李家蔬菜店、茌平信誉成和商贸有限公司出售的韭菜毒死蜱、甲拌磷项目不合格;

  烟台振华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出售的芹菜甲拌磷项目不合格;

  茌平京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出售的芹菜克百威项目不合格;

  东营市东营区石大农贸市场经营业户宋存良出售的芹菜毒死蜱项目不合格;

  利群集团胶南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出售的芸豆氧乐果项目不合格;

  淄博市周村区管庄蔬菜批发市场经营业户韩立家出售芸豆克百威项目不合格;

  烟台银座商城有限公司莱阳市分公司出售的生姜克百威项目不合格;

  利津县新朋粮油店出售的芹菜毒死蜱项目不合格;

  郓城县海青食品店出售的白菜毒死蜱项目不合格;

  高唐银座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出售的菜椒克百威项目不合格;

  利群集团胶南家乐城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出售的青芸豆克百威、氧乐果项目不合格;

  淄博市周村区管庄蔬菜批发市场经营业户出售的张子兴出售的尖椒克百威项目不合格;

  聊城百大连锁有限公司许营店出售的芹菜毒死蜱、克百威项目不合格;

  惠民县李庄镇欣大洋副食超市出售的黄瓜克百威项目不合格;

  微山县付村街道易买得购物中心出售的芹菜毒死蜱项目不合格;

  聊城市东昌府区士超华盛商店金柱大学城店、山东省聊城百大连锁有限公司许营店出售的韭菜克百威项目不合格。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抽样场所所在地市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采取责令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相关措施。标称省外生产的不合格产品信息已通报相关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刘洁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