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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6日起,威海市将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

来源:大众网威海频道   编辑:   2016-09-22 17:24:00   作者:

  大众网威海9月22日讯 (记者 孙琳) 9月21日,记者在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威海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在我市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9月26日起,威海市本级和文登区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统一颁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证明。2016年9月26日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待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登记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证书。

  记者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2016年9月26日起,威海市本级和文登区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统一颁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威海市区范围内不动产登记工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具体办理威海市区的不动产登记业务。自2016年9月26日起,市、区两级住房保障房产管理、林业、海洋与渔业部门停止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不动产登记业务受理地点: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环翠区海滨北路46号威胜大厦6楼),咨询电话:3917171。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环翠区分中心(环翠区莱西路10号环翠区政务服务中心),咨询电话:5277023。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高区分中心(高区文化西路288号高区政务服务中心),咨询电话:5625412。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经区分中心(经区青岛中路108—1号经区政务服务中心),咨询电话:5990017。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临港区分中心(临港区江苏东路临港区政务服务中心),咨询电话:5581026。

  文登区自9月26日起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颁发新证。文登区不动产登记工作由文登区国土资源局负责,不动产登记业务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文登区分中心具体办理,业务受理地点为:文登区世纪大道80号文登区政务服务中心,咨询电话:8474625。

  荣成市已于2016年1月11日,在全市率先开展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颁发新证、停发旧证,简化优化了办事流程,方便了企业和群众,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荣成市不动产登记业务由荣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具体办理,业务受理地点为:荣成市悦湖路59号荣成市政务服务中心,咨询电话:7586112。

  乳山市于2016年9月9日,实施了不动产统一登记。乳山市不动产登记业务由乳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具体办理,业务受理地点为:乳山市深圳路108-7号乳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咨询电话:6660356。

  不动产统一登记范围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等。其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房地一体登记)、海域使用权登记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集体土地上各类不动产登记,森林、林木所有权登记,单独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由所在区分中心办理。

  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仍暂由市、区农业部门负责办理,过渡期满后纳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

  据了解,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可以减少办证环节,让办事群众少跑部门、少走弯路,降低办证成本,减轻办事群众的负担。对于广大市民来说,今后买卖房产不需要再办理房权证和土地证两个证,在房管、国土两部门间来回跑,只需要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即可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领取不动产权证书。其次,统一登记能够更好地理清不动产当事人之间的不动产权利界限,提高登记的正确性,防止分散登记导致的界限不清、权属不明,减少由此引发的矛盾和纠纷。

  因此,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最主要的作用就是更好的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保障交易安全,降低交易成本,维护正常的交易秩序。

  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和制作的不动产登记簿继续有效,按照“不变不换”原则,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因此,广大市民尽可放心,9月26日前依法发放的土地证、房证、林证、海域证继续有效,不必急于换发不动产权属证书,待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登记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证。不动产登记中心目前不受理证书换发业务。

初审编辑:张其天
责任编辑:李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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