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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就业困难人员保险补贴标准调整

来源:大众网威海频道   编辑:   2017-09-14 17:07:00   作者:

  大众网威海9月14日讯 (记者 丁艺 通讯员 程朋) 9月14日,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威海市下发《关于印发<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调整威海市2017年度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标准。

  在用人单位补贴方面,分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和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前一项补贴标准按照威海市企业最低缴费基数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之和计算,个人应缴部分仍由本人负担。2017年度我市企业最低缴费基数3178元,按照27.2%的缴费比例给予企业补贴。后一项补贴标准参照威海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2017年度威海市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为1810元。

  在个人补贴方面,“4050”人员申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其中只参加养老保险的,补贴3850元。

  需要注意的是,本次调整中,在用人单位补贴方面,2017年1月1日前已纳入政策享受范围的人员按原标准执行(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之和按我市上年社会平均工资的50%计算),2017年1月1日后新享受补贴政策人员按照新标准执行;个人补贴按照新标准执行。

初审编辑:张其天
责任编辑:李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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