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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新一批终生禁驾名单公布3人上榜

来源:大众网威海·海报新闻   编辑:   2019-01-24 10:30:00   作者:

  大众网威海·海报新闻1月24日讯 (记者 丁艺 通讯员 董海英) 1月23日,威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布了新一批的终生禁驾名单,吴强、段桂强、魏晓明等三人均因驾驶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逃逸并构成犯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的同时,被威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2016年11月20日15时20分许,吴强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龙海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文登区宋村镇山东村东侧,车辆右前端与前方步行的姚某身体相撞,致姚某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吴强弃车逃离现场,于次日投案自首。 经调查,吴强因驾驶机动车疏忽大意、超速行驶,且肇事后逃逸,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最终,吴强被文登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2016年9月30日20时许,段桂强驾驶小型轿车沿国道309由东向西行驶至文登区葛家镇于家口村桥西,车辆前端与在非机动车道内步行的赵某身体相撞,致赵某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段桂强驾车逃离事故现场,后又报警 投案。经调查,段桂强因驾驶机动车疏忽大意,且肇事后逃逸,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最终,段桂强被文登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2016年7月29日1时50分许,魏晓明驾驶重型仓栅式货车,沿202省道由西向东行驶至202省道文登区小观镇坦埠村东侧,重型仓栅式货车前端与前方停留在机动车道内的无名氏身体相撞,碰撞后碾压,致无名氏当场死亡。 事故发生后,魏晓明驾车逃离现场。经调查,魏晓明因驾驶机动车疏忽大意,且肇事后逃逸,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最终,魏晓明被文登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初审编辑:张其天
责任编辑:李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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