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631-5230055

投稿信箱:whdzw2012@163.com

当前位置:首页 > 时政新闻

威海和仁川自由经济区列为中韩自贸地方经济合作示范区

来源:大众网威海频道   编辑:   2015-02-26 10:41:00   作者:

  大众网威海2月25日讯 (记者 厉宗辉) 2月25日,中韩双方完成中韩自贸协定全部文本的草签,对协定内容进行了确认。至此,中韩自贸区谈判全部完成。协定创新引入地方经济合作条款,明确将我国威海和韩国仁川自由经济区作为地方经济合作示范区并写入协定。这是中韩自贸协定谈判取得的重要突破之一,也是我国十多年来对外商谈自贸区的重大创举。

  中韩自贸区谈判于2012年5月启动。2014年11月,中韩两国元首在北京共同宣布结束实质性谈判。中韩自贸协定是我国迄今为止涉及国别贸易额最大、领域范围最为全面的自贸协定。

  在中韩合作中,威海和仁川的合作具有典型意义。1990年,中韩两国尚未正式建交,威海和仁川即开通了中韩之间的第一条海上航线。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威海市已经成为对韩经贸往来最密切、友好交流最频繁的城市,对韩全方位交流合作成果显著。

  在中韩自贸区谈判过程中,威海市先后承办或举办了中韩自贸区官产学联合研究第三次会议、中韩地方经济合作研讨会、中韩自贸区第三轮谈判等重要会议,并作为唯一的城市代表参与自贸区谈判,为谈判提供贸易数据、产业合作实际案例、与仁川的地方经济合作实践等基础支持。

  此次,中韩双方确定威海和仁川自由经济区作为地方经济合作示范区,旨在发挥两地区位和经贸合作优势。根据中韩自贸协定地方经济合作条款,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领域探索和实施合作,如贸易、投资、服务、产业合作。在中韩自贸区框架下地方经济合作方面,发挥示范和引导作用。

  目前,威海市正在加快推动中韩自贸区地方经济合作开放试验区、中韩商品集散地和中韩信息技术产业园建设,在中韩跨境电子商务、旅游、医疗、现代物流等多个领域积极争取先行先试政策。

初审编辑:张其天
责任编辑:李泽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