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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发“创新券”为企业创新埋单 单企最高30万

来源:大众网威海频道   编辑:   2016-12-15 13:36:00   作者:

  

  新闻发布会现场

  大众网威海12月15日讯(记者 王岚 通讯员 孙子淳) 12月15日,威海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科技创新券”新政:政府以财政补贴的方式,为企业购买科技服务所产生的费用“埋单”,同一企业最高可享30万补贴。据悉,此举旨在加快威海科技资源的开放共享,降低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成本,促进威海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当天上午,威海市科技局党委委员、山东生产力促进中心主任夏国强作为新闻发言人,对《威海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有关政策进行了解读,并解答了与会记者的相关问题。

  据了解,“科技创新券”采用电子券形式,是为鼓励中小微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活动、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而设计的一种可兑现的有价凭证。获得资格的企业和科技服务机构双方签订科技服务合同,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并履行完成后,由企业通过管理平台申请电子创新券。

    “威海市新出台的‘科技创新券’在内容上强调增量,更具针对性和规范性。”夏国强说,去年,省政府出台相关文件,对省内小微企业使用高校、科研院所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科学仪器设备进行检测、试验、分析等活动发生的费用给予补助,有效地减少小微企业创新研发成本,激发了小微企业创新的积极性。

    今年,为了进一步帮助威海市中小微企业与高端科技资源顺利对接,缓解缺乏资金和科技资源的难题,威海市将在省创新券政策基础上扩大创新券补助范围:对中小微企业购买创新活动中所需的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科技咨询等科技服务活动发生的费用给予补贴,对企业购买科技服务发生的费用,创新券给予最高20%的补助,同一企业每年度最高补助不超过30万元,对综合评价优秀的科技服务机构给予每年不超过30万元的资金奖励。

  此外,威海市还对创新券适用的中小微企业条件、科技服务机构类别以及科技创新活动范围进行了界定:在威海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千帆计划入库企业,在向威海市各类科技服务机构购买创新活动中所需的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科技咨询等科技服务可以使用创新券。威海市科技服务机构包括:威海市属及驻威高校院所,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载体,检测认证机构,科技服务企业等。

初审编辑:张其天
责任编辑:李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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