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检察工作巡礼②】抓实监督办案“小切口” 写好“四大检察”大文章

2021-12-24 00:00:00 来源: 威海检察 作者:

  清风劲鼓,正气扬帆。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0周年。一年来,威海检察机关在市委、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担当履职,全力以赴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6月16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首次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写入中央文件。

  “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工作格局,是新时代法律监督理论体系的“破题”,更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实务创新发展的任务要求。

  赶考之路上,如何做好“四大检察”融合发展的新时代答卷?

  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最高检、省检察院关于推动“四大检察”一体发展的指示要求和工作部署,以食药环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虚假诉讼、安全生产等领域为突破口,加强案件办理,推动“四大检察”融合发展全面起势。

  以上率下,当好“四大检察”融合发展“火车头”

  实现“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落实落地是关键。落实新要求必须层层传导压力,市检察院党组多次召开会议,把“解决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检察发展不平衡、不协调问题”作为推动全市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基本要求和主攻方向,促进检察人员“融合”理念迭代升级,抓协同、求极致,推动检察机关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在今年2月召开的全市检察长会议上,提出从政治效果、工作理念、工作标准、创新活力、争先基础五个方面下功夫,推动机关各业务条线与基层检察院主动担责,强化协同,形成上下一体的工作格局。与此同时,与“四大检察”融合发展密切相关的《构建胶东经济圈海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检察一体化机制》等4项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创新突破目标任务,主动接受考评,倒逼抓落实、出实效。

  以案促建,“四大检察”融合发展步入“快车道”

  办案是加速“四大检察”融合发展的“催化剂”。办理的王某某生产、销售假药案,不仅追究其承担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责任,还提出十倍惩罚性赔偿的民事责任,让受损的社会公共利益得到救济。

  顺应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试点要求,构建实施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制度,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案件办理质效。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3件,支持未成年人变更/撤销监护权案件4件,为未成年人追索抚养费、交通事故赔偿金11件,统筹监督纠正矫正帮教不当、未成年人与成年人混押混管等问题。

  去年以来,通过健全典型案例引导、工作创新引领等机制,全市两级检察院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四大检察”部门相互移交线索128条,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6起。

  目前,正逐步向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非公经济发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常态化扫黑除恶、海洋公益诉讼、渔船管控、食品药品安全、虚假诉讼监督、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延伸。“四大检察”融合发展的协调性进一步增强。

  经过两年多的实践,全市检察机关“四大检察”已经从个案处置迈向类案集约处置的新阶段。构建的“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海洋生态保护模式,连续3年亮相中央媒体,荣获“全省检察工作创新一等奖”。

  织密“机制网”,“四大检察”生产力充分释放

  “四大检察”既有职责分工,又要形成合力,才能做到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加强与市市场监管局、海洋渔业局等部门对接,会签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意见》,搭建起“案件会商、信息共享、线索通报”的工作桥梁,形成内外联动工作合力,提高案件办理效率和专业化水平。

  出台“四大检察”一体化发展《意见》,整合两级检察院人员力量,补齐刑强民弱工作短板,推动“四大检察”均衡协调发展。制定《威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业务研修工作评价标准》《青年检察干警“跟班学习找差距 立足岗位创一流”工作方案》,增强检察干警办案能力,培养一批一专多能的“全科式”复合型检察人才。

  做实“四大检察”融合发展,需要久久为功。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压实责任、抓好办案,动员全市掀起“四大检察”融合发展的新一轮探索实践,争取总结形成新一批具有价值引领意义的典型案例,通过办案促进理念转变、实践发展,加快走出一条具有威海特色的“四大检察”融合发展之路。

初审编辑:金文馨

责任编辑:王陆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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