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631-5230055

投稿信箱:whdzw2012@163.com

当前位置:首页 > 滚动新闻

杨幂就不雅视频谣言报案 斥造谣者手段恶劣

来源:中国日报网   编辑:   2015-05-15 06:56:00   作者:

原标题:杨幂就不雅视频谣言报案 斥造谣者手段恶劣

杨幂工作室官方微博截图

杨幂工作室官方微博截图

  昨日下午,杨幂就网传不雅照视频一事到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朝阳门派出所报案,警方已依法受理。之后,杨幂透过工作室官方微博对此事进行回应。文中,杨幂怒斥发布者恶意利用明星效应,并指该手段非常恶劣。

  13日,一则“杨幂醉酒被迷奸”并配有图片和视频截图的消息,在朋友圈疯传。图片中的当事长发女子眉眼和脸型酷似杨幂。随后,杨幂工作室官方微博发布律师声明函,称该信息完全为虚假捏造,并要求相关人士立刻删除虚假信息。

  昨日下下午,杨幂就网传不雅照视频一事到派出所报案。之后,她透过工作室官方微博对此事进行回应。除强调视频中并非她本人外,杨幂还称此事“比想象中还严重”,“我看到一些人明知真相,却还在而已造谣传播图片和视频,甚至对视频进行销售,这种行为已经不是单纯的对谁个人名誉的损害了,而是在利用明星效应非法传播,买卖淫秽内容”。

  她还表示,“作为公众人物,我们很幸运享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但这种影响力却被利用来做而已的传播,甚至非法盈利,我觉得这已经不是针对我个人了,而是一种非常恶劣的手段,我不希望我的同行未来再遭遇到同样的事情,所以我今天愿意站出来”。

  此外,她还呼吁自己的同行及媒体、影迷共同抵制此类恶性事件,净化社会风气,维护网络健康。

  杨幂工作室也表态称:“从昨日发布律师函至今,感谢大家对杨幂的信任爱护,及时删除虚假视频,维护了我们合法权益,但同时我们也看到一些人在明知真相后仍恶意造谣传播,甚至买卖销售获取非法盈利,这让我们深感震惊与担忧,所以下午杨幂在公司工作人员和律师的陪同下,来到朝阳门派出所报案,此事已正式交由警方依法处理!”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张雪宁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