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631-5230055

投稿信箱:whdzw2012@163.com

当前位置:首页 > 滚动新闻

邓超因“出轨门”起诉新浪微博 法院已立案

来源:人民网-法治频道   编辑:   2015-06-30 06:12:00   作者:

  人民网北京6月29日电(记者 李婧)6月27日,邓超在微博晒出一张北京朝阳法院的立案通知书,并表示:“有些事儿一定要有结果”。今天上午,经向北京朝阳法院求证,邓超“出轨门”名誉权纠纷一案确已受理,邓超所诉被告为新浪微博,即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诉讼请求为要求该公司停止侵权,删除侵权微博。

  邓超在起诉书中称,2015年6月17日,新浪微博名为“圈内老鬼”的博主首先发布内容为“哎!又一跑男出轨了”、“明天10点,约?”的针对邓超的造谣诽谤内容。之后,“娱乐圈揭秘”、“圈贰爷”等博主迅速呼应,大肆进行造谣诽谤。由于“圈内老鬼”等人的恶意造谣诽谤,自2015年6月17日起在新浪微博平台上迅速形成“邓超出轨”的微博话题。截至起诉时,该话题阅读量达到6.1亿,26万人参与讨论。

  邓超认为,其作为著名影星,一直享有良好的社会公众形象,但“圈内老鬼”等人此次恶意中伤,发布的造谣诽谤言论给其个人名誉和社会公众形象造成严重损害。

  鉴于“圈内老鬼”在新浪微博并非实名注册,邓超表示其本人无法获取博主本人的身份信息而直接起诉“圈内老鬼”。邓超称其曾多次要求新浪微博提供“圈内老鬼”的真实身份信息及相应的侵权微博,但均无果,故无奈诉至法院,要求判令微梦创科公司停止侵权,删除侵权微博。

  据悉,该案已于6月26日正式受理,目前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张雪宁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