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631-5230055

投稿信箱:whdzw2012@163.com

当前位置:首页 > 经济新闻

威海公示餐饮服务单位示范名单接受市民测评

来源:齐鲁晚报   编辑:   2014-09-22 13:45:00   作者:

  本报9月21日讯(记者 王帅) 日前,威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对全市餐饮示范创建工作暨“食安山东”创建工作开展执法检查,餐饮示范街、餐饮示范单位、示范学校食堂共28个示范被检。

  食品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对包括餐饮安全服务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从业人员是否符合要求,采购是否索证索票,菜品是否留样等进行了检查。7条餐饮示范街、14家餐饮示范单位、7家示范学校食堂接受了检查。

  检查过程中,部分餐饮单位出现索证索票不到位、采购记录不全、加工区域标识不清等不合格现象,对检查不合格的项目,检察人员要求其整改,对于到期不改正的,达不到要求的,将被取消再次评选示范资格。

  据悉,近三年来,全市创建了一批示范街、示范单位、示范学校食堂,这对提升全市餐饮安全水平起到了品牌引领和模范带动作用。

  为开展示范创建工作,食药监管部门开展小饭店无证经营专项整治、与各餐饮服务单位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并在市局网站公示示范单位名单,接受市民满意度进行前期测评。

  截至2014年初,威海市打造了一批具有典型带动作用的餐饮示范排头兵,包括7家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19条市级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示范街、30家示范学校食堂和316家示范单位。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滕佳蕾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