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631-5230055

投稿信箱:whdzw2012@163.com

当前位置:首页 > 经济新闻

威海检验检疫局受理检验第一船进口商品煤

来源:齐鲁晚报   编辑:   2015-01-20 13:15:00   作者:

  本报1月19日讯(记者 王帅 通讯员 程明威 赵齐奎) 日前,柬埔寨籍货轮顺利靠泊威海新港码头。这是《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于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后,威海检验检疫局受理报检检验的第一船进口商品煤。

  现场登轮后,威海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对货物表面实施检疫验,在卸货过程中,工作人员在监督取样的同时进行放射性检测、外来夹杂物检验和检疫工作。最终,该批货物未被检出外来夹杂物,未发现疫情。

  据悉,2015年1月1日起,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将依法对进口商品煤的环保项目实施法定检验监管。根据办法,检验检疫部门在受理进口商品煤报检时,除一般报检所需材料外,还要求收货人提供进口商品煤种类、消费地、运距的情况说明和进口商品煤标识;进口商品煤的检验内容包括放射性、外来夹杂物、《办法》规定的环保项目等。

  2014年,威海检验检疫局共检验进口煤炭212批,鉴定重量76.7万吨,货值4809.9万美元。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滕佳蕾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