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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国税局发布6月营改增申报提醒 延长至27日

来源:威海晚报   编辑:   2016-06-03 09:44:00   作者:

  昨日,我市金融、建筑、房地产、生活服务等四大营改增试点行业纳税人均顺利完成首期申报。

  上午9点,鲁东驾校完成我市营改增后的首笔增值税申报。作为一般纳税人,营改增后,鲁东驾校纳税由原来3%的营业税税率变为6%的增值税税率,税率看似提高,但企业日常开销的燃油、车辆、房租等都能作为进项抵扣。

  “5月份,按照营业税税额计算,我们的税款应该是七万五。现在按照增值税计算,应缴纳五万九。这样比缴纳营业税节省了一万六,减轻了企业的税负。”鲁东驾校相关负责人说。

  为最大限度地满足办税需要,市国税局提醒广大纳税人,2016年6月的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以及文化事业建设费等的申报期限顺延至6月20日,对本次5月1号起新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纳税人,6月份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延长至6月27日。

  此外,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如存在通过《增值税预缴税款表》预缴了税款(含异地提供建筑服务、异地出租不动产和销售不动产的三种预缴情况),暂无法进行网上申报,需要到办税厅窗口提交完税凭证,通过在金税三期申报模块中填写《税额抵减表》中的相应栏次,实现申报表第21栏“本期预缴税额”的增加。

  

初审编辑:张其天
责任编辑:张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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