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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创业基地有"新标" 最少入驻30家企业

来源:大众网威海频道   编辑:   2016-06-30 09:57:00   作者:

中小微企业参加技术交流活动(资料片)

  大众网威海6月30日讯 (记者 闫振虎) 6月30日,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威海市新的小型微型企业创业辅导基地认定管理办法出台,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

  这次新办法的制定,主要是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部署,加快推进小型微型企业创业辅导基地建设步伐,优化创业创新环境,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

  根据办法要求,从今年7月1日开始,申报威海市小型微型创业辅导基地的单位,有七个必须达到的条件。

  硬件方面有4项,分别为:孵化小微企业的厂房总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楼宇型基地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具有连续滚动孵化和促进小微企业成长的功能。道路、供电、供水、排水、环保、消防、通讯、网络、绿化及职工生活等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入驻小微企业不少于30家,安排从业人员200人以上。具备统一的公用设施和完备的物业服务、公用的会议室、培训教室和免费使用的信息查阅系统等。

  软件方面主要集中在人力、服务内容和管理3个方面,分别为:运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固定的办公场所、成立运营1年以上,经营和信用状态良好;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完整的创业服务流程、收费标准和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具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年度目标和实施方案。具有较为丰富的创业服务经验和管理水平的运营管理团队,从事创业服务的人员不少于5人,有创业辅导师队伍。具有创业策划、管理咨询、技术支持、资金融通、人才培训、信息查询、市场开拓、事务代理(主要包括:工商登记、财税代理、人事代理、劳动保险、法律服务、企业年报)等多项服务功能,服务满意率在80%以上,能够提供公益服务和低收费服务。

  需要申报的单位,可向所在区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区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和要求,负责辖区创业基地的初审,并推荐到威海市局。威海市局每年对创业基地运营情况进行复核,对连续两年达不到要求的单位,将撤销其市级创业基地资格。该办法的有效期到2021年6月30日止。

  

  

  

  

初审编辑:张其天
责任编辑:李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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