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重点单位领导干部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
来源:大众日报 编辑: 2014-03-28 08:06:00
http://sd.dzwww.com/sdnews/201403/t20140328_9912706.htm 袁 涛
□记者 袁 涛 报道
本报济南3月27日讯 今天下午,省委副书记、省长郭树清主持召开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总结2013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部署今年工作任务。
郭树清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去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取得的成绩。他指出,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充分发挥其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对重点领域的审计监督,有效运用审计结果,促进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真正做到为政清廉、秉公用权、履职为民。
郭树清强调,今年,要着力抓好五个方面工作。一是准确把握审计工作重点,科学制定审计计划。要坚持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对重点地区、部门、单位及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要进一步加大对党政领导干部同步审计力度,对法定审计对象实现全覆盖。二是创新审计理念,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要把民生改善、生态效益、节能减排、科技创新、廉政建设等作为审计的重要内容,重点关注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党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约法三章”情况,目标责任制完成和行政审批职责履行情况,严肃查处国有资产损失、资源损毁、环境破坏和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重大违法犯罪行为。三是注重制度建设,提高工作规范化水平。要进一步改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办法和措施,不断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体系,在更高层次上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完善企事业单位内部审计体系,加强与审计事务所的合作。四是抓好审计结果应用,更好地服务干部管理监督。要逐步完善以责任追究为导向的审计结果运用机制,完善审计整改督查制度,把审计结果运用到干部考察任用、监督管理和教育培训过程中,运用到有关经济决策、案件查处过程中,发挥好经济责任审计的建设性作用。五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协作配合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各级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干部要带头自觉接受、主动配合经济责任审计。加强经济责任审计专职机构建设,进一步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机制,合力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孙伟出席会议,省政府秘书长,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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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雪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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