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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新型社区和新农村发展规划征求意见

来源:青岛早报   编辑:   2014-09-06 09:24:00   作者:

  早报讯 昨日记者采访了解到,《山东省农村新型社区和新农村发展规划(2014—2030年)》自9月3日起面向社会各界公示征求意见。规划预测,我省农村户籍人口到2017年时约为5140万人,到2030年时约为3750万人。在农村新型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规划拟明确,在城镇供热服务半径内的农村新型社区,可纳入城镇集中供热系统。

  根据这一《规划》,今后15年,我省将建设7000个农村新型社区,将包括城镇聚合型3000个、村庄聚集型4000个。

  《规划》明确了新建社区的规模,其中城镇聚合型社区一般应达到5000人以上;村庄聚集型社区一般不少于3000人;中心村连同辐射带动的基层村人口规模一般在3000人左右,人口稀疏地区一般不少于1500人。

  《规划》显示,将有1.4万个左右村庄纳入城市与小城镇,居住约1400万人口;2.1万个左右村庄撤并组建农村新型社区,居住人口约1800万。到2030年,山东省农村户籍人口、常住人口分别减为3750万人、2970万人。这比2013年人口数量大致减少三成左右。

  《规划》指出,有的地方片面理解农民迫切需要改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的愿望,在“拆旧建新”、“弃旧建新”时,对传统村落格局和历史风貌保护不力。有的农村新型社区和新农村在建设中对自然景观、历史文化、地形地貌等要素考虑不足,忽视乡村特色。

  乡村是乡愁的载体、精神的归属,城镇化不是消灭农村。未来山东城镇化改革将保留3万个村庄,其中含5000个中心村和2.5万个基层村。

  《规划》公示期为2014年9月3日至9月10日,《规划》原文可登录山东省政府网查看 (网址http://www.shandong.gov.cn)。在提出意见和建议时需署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的请加盖公章。联系单位:山东省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济南市小纬四路46号,联系电话:0531—87080859 (传真),电子邮箱:sdjsgxf@126.com。 (记者 孙静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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