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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清理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 推行先照后证

来源:大众网   编辑:   2014-09-17 07:56:00   作者:

  大众网济南9月16日讯(记者 于潇潇)山东省政府日前出台《2014年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重点任务工作方案》,根据方案,山东将全面推行“先照后证”。

  方案提出,山东将改革工商登记制度,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大力减少前置审批,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

  “创业者要办企业,之前要先找前置审批部门办‘证’,得到同意后,才能到工商部门办‘执照’。而在等‘证’期间,创业者做不了任何生产经营活动,大量时间被耽误了。”山东省工商局局长牛启忠日前接受大众网记者采访时说,目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以及我省设立的前置审批项目多达290多项,审批项目多,政府管控细,审批时间长,是造成办照难的重要因素,这在一定程度上抬高了准入门槛,抑制了投资活力。

  据了解,“先证后照”的传统登记是主体资格的登记和经营资格的登记相统一,申请人在办理营业执照前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前置许可审批文件。而实行“先照后证”仅是对主体资格的登记,除一些特殊主体的设立须经批准外,创业者办理营业执照无需再提交相关部门的前置许可审批文件。创业者从事许可经营项目,在办理营业执照后向相关部门申请,凭相关部门的有效许可审批文件从事经营活动。这一改革措施,一方面,进一步理清了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以及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直接破解了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不清,证、照互相前置的困局。

  方案要求,将年度检验验照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建设电子营业执照管理系统。

  根据方案,山东将清理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10月底向社会公布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年底前,各设区市出台有关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的规定。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4〕7号文件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加强市场监管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4〕5号)要求,督促指导有关设区市政府出台相关文件,对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作出具体规定。升级完善相关软件和硬件设施,做好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的各项准备工作。制定山东省电子营业执照系统建设方案,年底前基本建成我省电子营业执照系统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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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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