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631-5230055

投稿信箱:whdzw2012@163.com

当前位置:首页 > 山东新闻

山东省机关事业人员养老办法出台 个人缴8%

来源:青岛早报   编辑:   2015-07-30 09:42:00   作者:

  我省将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个人和单位缴费,分别是缴费基数的8%和20%。昨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 《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新政明确了改革后的制度衔接、养老待遇计发标准等,全省350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将参加养老保险。本办法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9年9月30日。

  四类事业单位须参保

  除了机关外,参保的事业单位范围包括四类,即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从事公益服务的三类事业单位,包含公益一类、二类、三类事业单位。

  对于划分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仍继续参加;尚未参加的,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其转企改制到位后,自转企改制基准日起,按有关规定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对于目前尚未确定分类类型的事业单位,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仍继续参加;尚未参加的,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其分类类型确定并改革到位后,纳入相应的养老保险制度。

  参保的工作人员范围是编制内人员,编制外人员应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各地在原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期间,已纳入参保范围的编制外人员,应划转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继续参保,原统筹期间的个人缴费相应转入本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缴费基数包含部分补贴

  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机关单位(含参公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基础,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以下部分: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缴费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以下部分: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指教龄津贴、护龄津贴、特级教师津贴等国家和经国家批准由省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绩效工资。除上述项目外,其余项目(包括改革性补贴、奖励性补贴等)暂不纳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单位按参保的工作人员个人缴费工资之和作为缴费基数,按20%的比例缴费;个人按缴费基数的8%缴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按规定计息,余额可以依法继承。机关事业单位个人缴费工资和企业一样,实行“3倍封顶、60%托底”的政策:超过省或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60%的,按60%计算缴费基数。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张雪宁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