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旧居民楼进入“电梯时代
前不久,威海戚谷疃社区一栋20多年的老居民楼装上观光
-
5000个小手电助乳山除“膜
有一种东西很“闪亮”,实际上却“有毒”。它能给人们
-
金星要来威海啦!
7月7日、8日,金星携《金星脱口秀》和舞剧《海上探戈
山东确定34个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省级试点单位
来源:新锐大众 编辑: 2017-05-24 09:24:00
记者从5月23日召开的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扩大)会议上获悉,在各市择优推荐的基础上,山东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济南市天桥区等34个县(市、区)为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省级试点单位。
这34个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省级试点单位为:
济南市天桥区、平阴县、即墨市、淄博市博山区、桓台县、滕州市、枣庄市台儿庄区、东营市河口区、东营市垦利区、莱州市、龙口市、诸城市、高密市、金乡县、汶上县、泰安市泰山区、新泰市、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日照市东港区、莱芜市莱城区、莱芜市钢城区、沂南县、临沭县、费县、乐陵市、庆云县、临邑县、临清市、高唐县、惠民县、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鄄城县、郓城县、单县。
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民增收、提升农业农村发展水平的重大举措。根据要求,在试点过程中,34个省级试点单位将统筹做好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等工作,规范档案管理,确保工作质量。要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通过试点,建立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和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机制,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试点范围较小的县(市、区)要适当扩大试点范围。
责任编辑:刘洁
更多新闻
- 山东确定34个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省级试点单位
- 山东去年新闻发布工作被评为优秀等级
- 山东僵尸事业单位8月底前完成清理
- 山东明确今年13项事业单位改革任务“时间表”
- 山东将举行活动迎首个“全国科技工作者日”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