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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他人延续生命 威海已实现3例遗体捐献
来源:齐鲁晚报 编辑: 2012-11-30 08: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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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广东省英德市女孩吴华静捐献遗体器官救人的感人事迹,通过各媒体报道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这一大爱善举,让人们对这位17岁的花季女孩充满惋惜和敬意。近日,记者从威海市红十字会了解到,和吴华静一样,威海也有很多心怀大爱的市民。自2010年以来,威海市已成功实现遗体器官角膜捐献3例。今年,威海已有15人先后签下遗体捐献志愿书。
24人签下捐献志愿书
“受传统观念影响,很多人对遗体捐献仍存在很大的偏见,但近两年,遗体捐献志愿者有所增加。”11月27日,威海市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威海自2010年正式开展遗体捐献相关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先后有24人进行了遗体(器官)捐献登记,已有3例成功实现遗体器官角膜捐献。
威海市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介绍,遗体捐献是指自然人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将遗体的全部或者部分捐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以及生前未表示捐献意愿的自然人死亡后,由其近亲属将其遗体的全部或者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作为遗体捐献工作的登记和见证机关,每年5月8日“世界红十字日”时,红十字会会做一些相关宣传,不少市民都亲自前来或电话咨询相关事宜。对于每一个遗体捐献志愿者,威海市红十字会建立详细的档案信息,方便开展工作。
今年已实现2例捐献
记者了解到,近两年,威海市遗体捐献志愿者人数有所增长。今年到目前为止,威海市15人先后签下遗体器官角膜捐献志愿书,年龄最小的仅14岁,年龄最大的73岁,已成功实现遗体(器官)捐献2例。
今年5月,年仅14岁的小孙因病去世,为了让孩子的生命能以另外一种方式延续下去,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他的家人主动到威海市红十字会,希望捐献眼角膜、器官等。据了解,小孙捐献的眼角膜、器官先后帮助5名患者康复。
今年10月,53岁的市民夏先生因患有癌症去世,去世前的9月6日,他在妻子的陪同下来到威海市红十字会,办理了眼角膜和遗体捐献的相关登记。为完成夏先生的心愿,威海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与山东省红十字会联系,协助办理有关捐献事宜。最终,夏先生捐献了眼角膜和遗体,成为威海市第一位遗体捐献志愿者、第三位眼角膜捐献志愿者,他的眼角膜帮助2名眼疾患者恢复健康。
遗体捐献者有“丰碑”
目前,山东省共有遗体、角膜等接受单位17家,其中,遗体接受单位13家,角膜接受单位4家。威海市尚无具备人体器官移植资质医疗机构,大多依赖外地遗体捐献接受单位。威海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也表示,希望威海早日拥有相关资质的医院,这对捐献者及其家属来说,可省去不少麻烦,有助于捐献的遗体、器官等发挥最大的作用。
通过威海市红十字会,记者了解到,为表示对遗体器官角膜捐献者的敬意,山东省在济南设有遗体器官角膜捐献纪念林,捐献成功者可在纪念林留名,家人亲属可前去凭吊,这对殡葬改革也有一定的帮助。目前,威海市成功实现捐献的3名志愿者中,有2人留名纪念林,另外1名尊重个人意见未留名。
捐献最好尊重家人意见
近两年来,虽然捐献志愿者登记数量有很大的增长,但是受“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损之不孝”等传统观念的束缚,目前,很多人对遗体器官角膜捐献仍然存在着很大的偏见,在认识上存在着误区。威海市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表示,决定捐献遗体器官角膜的市民,最好征得家人的完全同意,再进行捐献登记手续。
威海市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介绍,遗体捐献本着自愿无偿的原则,红十字会只是作为遗体捐献工作的登记和见证机关,县级以上红十字会是遗体捐献的登记机构,申请人可直接到当地红十字会办理登记及存档。 许君丽
24人签下捐献志愿书
“受传统观念影响,很多人对遗体捐献仍存在很大的偏见,但近两年,遗体捐献志愿者有所增加。”11月27日,威海市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威海自2010年正式开展遗体捐献相关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先后有24人进行了遗体(器官)捐献登记,已有3例成功实现遗体器官角膜捐献。
威海市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介绍,遗体捐献是指自然人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将遗体的全部或者部分捐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以及生前未表示捐献意愿的自然人死亡后,由其近亲属将其遗体的全部或者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作为遗体捐献工作的登记和见证机关,每年5月8日“世界红十字日”时,红十字会会做一些相关宣传,不少市民都亲自前来或电话咨询相关事宜。对于每一个遗体捐献志愿者,威海市红十字会建立详细的档案信息,方便开展工作。
今年已实现2例捐献
记者了解到,近两年,威海市遗体捐献志愿者人数有所增长。今年到目前为止,威海市15人先后签下遗体器官角膜捐献志愿书,年龄最小的仅14岁,年龄最大的73岁,已成功实现遗体(器官)捐献2例。
今年5月,年仅14岁的小孙因病去世,为了让孩子的生命能以另外一种方式延续下去,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他的家人主动到威海市红十字会,希望捐献眼角膜、器官等。据了解,小孙捐献的眼角膜、器官先后帮助5名患者康复。
今年10月,53岁的市民夏先生因患有癌症去世,去世前的9月6日,他在妻子的陪同下来到威海市红十字会,办理了眼角膜和遗体捐献的相关登记。为完成夏先生的心愿,威海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与山东省红十字会联系,协助办理有关捐献事宜。最终,夏先生捐献了眼角膜和遗体,成为威海市第一位遗体捐献志愿者、第三位眼角膜捐献志愿者,他的眼角膜帮助2名眼疾患者恢复健康。
遗体捐献者有“丰碑”
目前,山东省共有遗体、角膜等接受单位17家,其中,遗体接受单位13家,角膜接受单位4家。威海市尚无具备人体器官移植资质医疗机构,大多依赖外地遗体捐献接受单位。威海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也表示,希望威海早日拥有相关资质的医院,这对捐献者及其家属来说,可省去不少麻烦,有助于捐献的遗体、器官等发挥最大的作用。
通过威海市红十字会,记者了解到,为表示对遗体器官角膜捐献者的敬意,山东省在济南设有遗体器官角膜捐献纪念林,捐献成功者可在纪念林留名,家人亲属可前去凭吊,这对殡葬改革也有一定的帮助。目前,威海市成功实现捐献的3名志愿者中,有2人留名纪念林,另外1名尊重个人意见未留名。
捐献最好尊重家人意见
近两年来,虽然捐献志愿者登记数量有很大的增长,但是受“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损之不孝”等传统观念的束缚,目前,很多人对遗体器官角膜捐献仍然存在着很大的偏见,在认识上存在着误区。威海市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表示,决定捐献遗体器官角膜的市民,最好征得家人的完全同意,再进行捐献登记手续。
威海市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介绍,遗体捐献本着自愿无偿的原则,红十字会只是作为遗体捐献工作的登记和见证机关,县级以上红十字会是遗体捐献的登记机构,申请人可直接到当地红十字会办理登记及存档。 许君丽
魏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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