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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设疏散指示标志 威海一公司被罚1万元

来源:威海大众网   编辑:   2013-01-10 14: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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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威海1月10日讯 (通讯员 汤琨 见习记者 宫正) 为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威海经区消防大队深入开展冬防工作,对全区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全面开展隐患排查。

    近日,大队执法监督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威海某公司车间内未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及应急照明灯。一旦发生火灾,若厂房内断电,疏散指示标志及应急照明灯会起到“指明灯”的作用,能够正确引导被困人员安全疏散及逃离火灾现场,而该单位消防设施的缺乏,直接影响人员疏散逃生,对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巨大威胁。
   该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违法行为影响面积460平方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大队依法给予该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处罚。同时,大队执法监督员对该单位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抓生产更要抓安全”,要求该负责人本着对单位员工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加强消防法律法规的学习力度,不断提高其消防安全意识,并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主动查找、消除本单位的消防安全隐患,做好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企业消防安全。

闻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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