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孝道”文化 威海市十大孝星将开评
来源:威海大众网 编辑: 2013-03-05 14:09:00
大众网威海3月5日讯 (通讯员 林伟强 见习记者 王晓青) 近日,记者从威海市老龄办了解到,为大力弘扬“孝道”文化,促进家庭和谐、社区和谐、社会和谐,市老龄办2013年将继续开展威海市第二届“威海市十大孝星”评选表彰活动。
其中评选标准为:孝敬父母、长辈,事迹感人至深;义务赡养社会老人,事迹典型,在社会上广为传颂;在为老服务岗位上勤勤恳恳,无私奉献,受到所在单位和社会公众的一致好评;关心、支持民政、老龄事业,积极为老年人做好事、办实事,事迹特别突出;热心捐助老年公益事业或投资老年福利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评选共分为推荐阶段、评选阶段以及评审确定3个阶段。推荐阶段自5月1日开始至6月30日截止。各市区组织村(居)、镇(街道),在评选基础上,向上级老龄部门层层推荐候选人,各市区老龄部门根据基层推荐情况,按评选标准择优向市老龄办推荐候选人。市老龄委成员单位和大企业视情况推荐。社会可通过市老龄办邮箱(whsllb@163.com)及来信来电直接推荐。评选阶段自7月1日开始至8月31日,市老龄办根据各地和社会推荐的候选人事迹材料,研究确定20名“威海市十大孝星”候选人,并在有关媒体及市老龄办网站进行公示,并接受公众投票。评审确定自9月1日开始至9月10日,根据公众投票情况和候选人事迹,市老龄办提出初步意见。在此基础上,由市老龄办组织有关部门和社会知名人士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确定第二届“威海市十大孝星”和第二届“威海市十大孝星提名奖”各10名。
最终表彰方式为以市老龄办名义下发表彰通报。同时,敬老月期间,举行2013年度社区老年人文艺汇演,一并对第二届“威海市十大孝星”和第二届“威海市十大孝星提名奖”人员进行表彰,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其中评选标准为:孝敬父母、长辈,事迹感人至深;义务赡养社会老人,事迹典型,在社会上广为传颂;在为老服务岗位上勤勤恳恳,无私奉献,受到所在单位和社会公众的一致好评;关心、支持民政、老龄事业,积极为老年人做好事、办实事,事迹特别突出;热心捐助老年公益事业或投资老年福利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评选共分为推荐阶段、评选阶段以及评审确定3个阶段。推荐阶段自5月1日开始至6月30日截止。各市区组织村(居)、镇(街道),在评选基础上,向上级老龄部门层层推荐候选人,各市区老龄部门根据基层推荐情况,按评选标准择优向市老龄办推荐候选人。市老龄委成员单位和大企业视情况推荐。社会可通过市老龄办邮箱(whsllb@163.com)及来信来电直接推荐。评选阶段自7月1日开始至8月31日,市老龄办根据各地和社会推荐的候选人事迹材料,研究确定20名“威海市十大孝星”候选人,并在有关媒体及市老龄办网站进行公示,并接受公众投票。评审确定自9月1日开始至9月10日,根据公众投票情况和候选人事迹,市老龄办提出初步意见。在此基础上,由市老龄办组织有关部门和社会知名人士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确定第二届“威海市十大孝星”和第二届“威海市十大孝星提名奖”各10名。
最终表彰方式为以市老龄办名义下发表彰通报。同时,敬老月期间,举行2013年度社区老年人文艺汇演,一并对第二届“威海市十大孝星”和第二届“威海市十大孝星提名奖”人员进行表彰,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魏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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