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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慈善·福彩”救助特困高考新生开始
来源:威海大众网 编辑: 2013-07-23 08:00:00
大众网威海7月22日讯 (通讯员 林伟强 王文娜 记者 王晓青) 为切实做好2013年度特困高考新生的救助工作,确保其顺利入学,威海市慈善总会和威海市民政局特制订威海市2013年度“慈善·福彩”救助特困高考新生实施方案。
凡威海市参加2013年高考,被列入2013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新生(被军校和部分师范类院校录取可以免交学费的除外),其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120%以下或因特殊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可申请救助。
救助标准本科生原则上每人3000元至4000元,其中城乡低保家庭本科生不低于4000元;专科生每人2000元至3000元。各市区、开发区、工业新区(以下简称各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标准范围内确定。救助资金来源为各级慈善组织的慈善资金和威海市福彩公益金。市级原则安排慈善资金70万元、福彩公益金30万元,重点救助全市低保家庭、2012年度大病患者家庭、单亲困难家庭中的高考新生。
救助本着集中救助与属地救助相结合、应助尽助、公开公平、不重复救助的原则进行。全市低保家庭、2012年度贫困大病患者家庭(原则上自负住院医疗费农村患者4万以上、城镇患者5万以上)、单亲家庭等困难家庭高考新生由市县两级共同救助,其余特困高考新生由各市区实行属地救助。同时,按照应救助学生数量确定救助资金总额,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高考新生全部得到救助。要通过村(居)务公开栏、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公示拟救助学生名单,确保救助工作公开透明、公正公平。 对已接受其他机构或个人相应数额救助的高考新生,不再纳入本次救助范围。
申请救助学生需要填写《威海市2013年度“慈善·福彩”特困高考新生救助申请表》(可从市民政局网站http://www.whsmz.gov.cn、市慈善总会网站http://www.whcf.org.cn下载),一式2 份,报毕业学校初审。村(居)委会对申请救助的学生家庭情况进行调查,确定拟救助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拟救助学生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二次公示,公示期满后报所在市区民政局(社会事业局)审批;各市区民政局(社会事业局)对拟救助学生情况进行抽查。
凡威海市参加2013年高考,被列入2013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新生(被军校和部分师范类院校录取可以免交学费的除外),其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120%以下或因特殊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可申请救助。
救助标准本科生原则上每人3000元至4000元,其中城乡低保家庭本科生不低于4000元;专科生每人2000元至3000元。各市区、开发区、工业新区(以下简称各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标准范围内确定。救助资金来源为各级慈善组织的慈善资金和威海市福彩公益金。市级原则安排慈善资金70万元、福彩公益金30万元,重点救助全市低保家庭、2012年度大病患者家庭、单亲困难家庭中的高考新生。
救助本着集中救助与属地救助相结合、应助尽助、公开公平、不重复救助的原则进行。全市低保家庭、2012年度贫困大病患者家庭(原则上自负住院医疗费农村患者4万以上、城镇患者5万以上)、单亲家庭等困难家庭高考新生由市县两级共同救助,其余特困高考新生由各市区实行属地救助。同时,按照应救助学生数量确定救助资金总额,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高考新生全部得到救助。要通过村(居)务公开栏、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公示拟救助学生名单,确保救助工作公开透明、公正公平。 对已接受其他机构或个人相应数额救助的高考新生,不再纳入本次救助范围。
申请救助学生需要填写《威海市2013年度“慈善·福彩”特困高考新生救助申请表》(可从市民政局网站http://www.whsmz.gov.cn、市慈善总会网站http://www.whcf.org.cn下载),一式2 份,报毕业学校初审。村(居)委会对申请救助的学生家庭情况进行调查,确定拟救助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拟救助学生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二次公示,公示期满后报所在市区民政局(社会事业局)审批;各市区民政局(社会事业局)对拟救助学生情况进行抽查。
初审编辑:王瑜
责任编辑:魏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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