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拟定信用标准“管”物业可看信用等级
来源:齐鲁晚报 编辑: 2013-08-01 16:13:00
原标题:政府拟定信用标准“管”物业 赵鑫 王帅
本报7月31日讯 7月31日,威海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威海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公布详细计分标准,物业服务企业、项目负责人都在信用考评范围之内。以后,小区业主请“管家”可看他们的信用等级。
“未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业主投诉或主管部门检查后拒不整改解决的,物业服务企业将被扣10分,项目负责人被扣5分。”《办法》规定明细,不少分数扣得非常狠。威海市物业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办法》适用于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信用信息考核包括基本信息、业绩信息、警示信息,采集渠道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自行申报,各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提供,新闻媒体报道等。
市物管办对每季度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汇总、认定后,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于每年年初对上年度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情况进行考评打分,评定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公示无异议后,确定物业服务企业年度信用等级。
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的信用分为四个等级,评定基本分为100分,实行加减分制,信用得分60分以下的为无信用等级,企业可能被淘汰。企业减分达20分,经核查企业资质,不达标的将重新核定资质等级或注销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减分达15分,注销执(职)业资格证。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信用积分周期从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计分周期期满,重新积分,原分值记录作为历史数据保存在信用信息档案中。
目前,《办法》正在征求意见,预计8月底至9月初正式实施。
初审编辑:王瑜
责任编辑:滕佳蕾
责任编辑:滕佳蕾
热点图片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