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偷盗公司财产 新区警方辗转三省四市破案
来源:威海大众网 编辑: 2013-08-05 13:32:00
大众网威海8月5日讯 (通讯员 王婷 记者 王晓青) 8月1日上午,随着销赃犯罪嫌疑人刘某在湖南省株洲市落网, 威海市工业新区“7.17”特大盗窃案追赃行动大获全胜,110余万元赃款悉数追回,6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全部归案。至此,经市区两级公安机关对京冀湘三省四市相关涉案线索连续半个月的艰苦侦查,这起特大盗窃案全案全结,破案追赃工作圆满收官。
7月17日,工业新区某公司在清点仓库时再次发现大宗生产原料五氧化二钽(稀土)丢失。获此情况后,新区公安分局按照上级领导的指示精神,主动联系公司开展深入调查。经查,今年以来该公司生产原料桶装五氧化二钽(每桶50公斤装)被盗约1000公斤,价值200余万元。
案发后,分局迅速成立专案组,开展案件侦破工作,经连续多日侦查,初步断定此案内部人员作案嫌疑较大,并围绕可能接触被盗物品的人员,展开大量的调查走访和摸排比对工作。随着侦查工作的不断深入,该公司车间制造科工人肖某某被纳入侦查视线,经进一步工作,证实其有重大作案嫌疑,遂在车间内将其抓获。经突审,肖某某交代了与同乡肖某共同实施盗窃犯罪的事实。专案组根据其供述,在经区一租房处将犯罪嫌疑人肖某抓获归案。经突审查明,犯罪嫌疑人肖某某发现公司仓库无人值守、库房大门未能闭锁,遂萌生盗窃库房物资变卖牟利的企图。自今年2月份以来,其利用上夜班人少的便利时机,单独或勾结肖某内外配合,潜入库房后先后6次将1000公斤五氧化二钽偷运出厂区。盗窃得手后,二人又通过互联网搜索引擎查找到北京、河北等地收购该原料人员,将被盗物资变卖获利。
成功抓获以上两名犯罪嫌疑人后,专案组以最大程度减少企业经济损失为出发点,克服连续作战的疲劳,马不停蹄投入追赃工作。7月26日至31日期间,专案组克服收赃嫌疑人藏匿外地、查证线索中断等种种不利因素,成功锁定了收赃的犯罪嫌疑人。7月28日,民警迅速出击将三名销赃嫌疑人抓获。根据其供述,侦查人员紧急奔赴湖南省株洲市,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抓获。经查,王某等三人在明知收购物品系盗窃赃物的情况下依然进行收购,又将所得赃物转卖给刘某销赃。经审查,上述犯罪嫌疑人对参与收赃、销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7月17日,工业新区某公司在清点仓库时再次发现大宗生产原料五氧化二钽(稀土)丢失。获此情况后,新区公安分局按照上级领导的指示精神,主动联系公司开展深入调查。经查,今年以来该公司生产原料桶装五氧化二钽(每桶50公斤装)被盗约1000公斤,价值200余万元。
案发后,分局迅速成立专案组,开展案件侦破工作,经连续多日侦查,初步断定此案内部人员作案嫌疑较大,并围绕可能接触被盗物品的人员,展开大量的调查走访和摸排比对工作。随着侦查工作的不断深入,该公司车间制造科工人肖某某被纳入侦查视线,经进一步工作,证实其有重大作案嫌疑,遂在车间内将其抓获。经突审,肖某某交代了与同乡肖某共同实施盗窃犯罪的事实。专案组根据其供述,在经区一租房处将犯罪嫌疑人肖某抓获归案。经突审查明,犯罪嫌疑人肖某某发现公司仓库无人值守、库房大门未能闭锁,遂萌生盗窃库房物资变卖牟利的企图。自今年2月份以来,其利用上夜班人少的便利时机,单独或勾结肖某内外配合,潜入库房后先后6次将1000公斤五氧化二钽偷运出厂区。盗窃得手后,二人又通过互联网搜索引擎查找到北京、河北等地收购该原料人员,将被盗物资变卖获利。
成功抓获以上两名犯罪嫌疑人后,专案组以最大程度减少企业经济损失为出发点,克服连续作战的疲劳,马不停蹄投入追赃工作。7月26日至31日期间,专案组克服收赃嫌疑人藏匿外地、查证线索中断等种种不利因素,成功锁定了收赃的犯罪嫌疑人。7月28日,民警迅速出击将三名销赃嫌疑人抓获。根据其供述,侦查人员紧急奔赴湖南省株洲市,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抓获。经查,王某等三人在明知收购物品系盗窃赃物的情况下依然进行收购,又将所得赃物转卖给刘某销赃。经审查,上述犯罪嫌疑人对参与收赃、销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初审编辑:王瑜
责任编辑:魏雪
责任编辑:魏雪
热点图片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