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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仙”连续醉驾 判实刑又被处罚金两万
来源:威海大众网 编辑: 2013-08-07 14:54:00
大众网威海8月7日讯 (通讯员 宫文灵 侯卫东 记者 王晓青) 8月6日,乳山市南黄镇朱家屯村于某接到乳山市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于某在3月和5月,因连续两次危险驾驶被乳山市交警查获,近日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自2011年5月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实施以来,于某是乳山市第一例因连续两次醉驾被判实刑并处罚金的驾驶人。
3月2日14时许,于某驾驶二轮摩托车行至206省道乳山市南黄镇兽医站路口时,被三中队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其呼出气体酒精含量为166.6mg/ml。于某因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当时被刑事拘留。3月8日被取保侯审。3月12日,于某被威海市交警支队给予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于某因醉驾后被取保候审,本该吃一堑长一智,可是,他的酒瘾就是改不了。5月16日下午,三中队民警沿202省道、西峒线巡逻至小浩口村附近,发现一辆普二摩形迹可疑,民警随即将该车指挥到路边接受检查。民警在检查过程中闻到司机于某身上酒气很重,随即用随车携带的酒精检测仪依法对他进行酒精检测,测量结果为128.1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当民警要求其出示证件时,于某提供不出来,经询问,于某驾驶证已被吊销。通过民警审讯得知,于某两次都是在自家里喝酒,喝酒还驾乘摩托车,等待他的只能是法律的制裁。
3月2日14时许,于某驾驶二轮摩托车行至206省道乳山市南黄镇兽医站路口时,被三中队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其呼出气体酒精含量为166.6mg/ml。于某因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当时被刑事拘留。3月8日被取保侯审。3月12日,于某被威海市交警支队给予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于某因醉驾后被取保候审,本该吃一堑长一智,可是,他的酒瘾就是改不了。5月16日下午,三中队民警沿202省道、西峒线巡逻至小浩口村附近,发现一辆普二摩形迹可疑,民警随即将该车指挥到路边接受检查。民警在检查过程中闻到司机于某身上酒气很重,随即用随车携带的酒精检测仪依法对他进行酒精检测,测量结果为128.1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当民警要求其出示证件时,于某提供不出来,经询问,于某驾驶证已被吊销。通过民警审讯得知,于某两次都是在自家里喝酒,喝酒还驾乘摩托车,等待他的只能是法律的制裁。
初审编辑:王瑜
责任编辑:魏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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