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捡到车牌不送还 悬挂上路被乳山交警处罚
来源:威海大众网 编辑: 2013-08-13 17:33:00
大众网威海8月13日讯 (通讯员 张书华 马东明 记者 王晓青) 一驾驶人捡了副车辆牌照不仅不寻找车主送还,反而安在自己的货车上来躲避电子眼抓拍超速、闯红灯等违法行为,近日,任某被乳山交警查获,受到了罚款2000元、记12分的处罚。
8月12日14时许,乳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五中队在辖区凤下线执勤时,由南向北驶来一辆蓝色轻便货车,民警随即打手势示意该车停车接受检查,驾驶人叫任某,自称没带证件。民警根据车辆牌照上网查询得知,该驾驶人持有B1证件,所驾驶的轻便货车与网上查询的结果不符,属于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在事实面前,任某交代了自己为躲避电子眼抓拍超速、闯红灯等违法行为,用捡到的车辆牌照悬挂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执勤民警对任某使用其它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任某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扣12分的处罚,并收缴了其拾获的机动车号牌。
8月12日14时许,乳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五中队在辖区凤下线执勤时,由南向北驶来一辆蓝色轻便货车,民警随即打手势示意该车停车接受检查,驾驶人叫任某,自称没带证件。民警根据车辆牌照上网查询得知,该驾驶人持有B1证件,所驾驶的轻便货车与网上查询的结果不符,属于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在事实面前,任某交代了自己为躲避电子眼抓拍超速、闯红灯等违法行为,用捡到的车辆牌照悬挂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执勤民警对任某使用其它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任某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扣12分的处罚,并收缴了其拾获的机动车号牌。
初审编辑:王瑜
责任编辑:魏雪
责任编辑:魏雪
热点图片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