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出台《意见》整合重组市食药监局职能
来源:齐鲁晚报 编辑: 2013-12-27 15:27:00
http://epaper.qlwb.com.cn/qlwb/content/20131227/ArticelW06002FM.htm 王帅
本报12月26日讯(记者 王帅) 日前,威海市出台《关于改革完善全市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意见》将市政府食安办的职责、市食品药品监督局的职责、市工商局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等进行整合,重组新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此次将市政府食安办的职责,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的职责,市工商局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市质监局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化妆品生产行政许可和强制检验职责,市卫生局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和组织实施药品法典的职责进行整合,组建新的威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新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负责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同时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原市政府食安办和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不再保留;撤销市质监局食品生产监管科,其承担的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督管理职责调整到市质监局其他科室负责;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不再承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高区和经区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等部门的职责也将被分别整合,组建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时,将组建工业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工商、质检、食品药品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能。
责任编辑:达欣
热点图片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