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标车禁行过渡期已过 今起交警将正式处罚
来源:威海大众网 编辑: 2014-01-01 15:35:00
讲解黄标车相关禁行规定
对驾驶人讲解黄标车禁行规定并处罚
将黄标车禁行详细规定写下交给驾驶人
大众网威海1月1日讯 (通讯员 李世成 记者 王晓青) 2014年1月1日,一批法律法规开始实施。驾驶黄标车出行的市民要注意了,从今天开始,威海市交警部门将对禁行时间段驶进禁行区域的黄标车进行处罚,处罚标准为依据《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罚款二百元。
“黄标车”是高污染排放车辆的别称,是未达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或未达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因其贴的是黄色环保标志,称为黄标车。威海市区“禁行区域”为齐鲁大道以北,沈阳路以东,环山路以内区域,每日9时至16时、20时至次日6时禁止“黄标车”通行。对违规驶入禁行区域的“黄标车”,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过路面检查和电子监控系统予以查纠,并依据《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处二百元罚款。而对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上路行驶的车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机动车行驶证,通知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提供环保检验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处二百元罚款。
1日上午,交警二大队在辖区吉林路查获3辆在禁行时间段驶进禁行区域的黄标车。9时10分许,在吉林路一辆自北向南行驶的陆风越野车被交警查获,该车为黄标车,且在禁行时间段驶进禁行区域。司机姜某表示“不知道有禁行规定”,交警对其详细讲解禁行规定并处罚款二百元。随后,一辆黄标皮卡车也因违反禁行规定被处罚。9时50分,温某驾驶的黄标皮卡车因在禁行区域行驶被处罚,交警对其详细讲解禁行规定后,温某表示“记不住”,交警又将具体禁行时间段以及禁行区域详细写下交给温某。
据悉,根据《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规定我省设区市的建成区于12月1日起禁行黄标车。2013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为“黄标车”禁行过渡期。目前,过渡期已过,对于违法行驶的黄标车,交警将正式进行处罚。
责任编辑:魏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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