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631-5230055

投稿信箱:whdzw2012@163.com

当前位置:首页 > 社会新闻

威海市市区首个居民光伏电站已通过验收

来源:威海大众网   编辑:   2014-01-06 17:31:00

光伏电站

    大众网威海1月6日讯 (通讯员 王海涛 记者 孙琳) 1月6日,张村镇居民刘晓鹏家中的光伏电站通过验收,成为了威海市区首个以自然人身份申请并通过验收的居民光伏电站。
    国家能源局在2013年10月份下发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其中对自然人申请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并网发电政策做了很大调整,先受理后备案、度电补贴、标杆电价等吸引了大批居民的眼球。
    刘晓鹏是张村镇桃园社区居民,其在张村华锦小区22号楼2楼前的大阳台占地约30平方米,地势平坦,光照充足,楼前无任何遮挡物,具备安装家庭光伏发电的条件。光伏太阳能发电是技术型产业,专业性很强,刘晓鹏采用的是河北保定英利公司生产的太阳能光伏受热板,规格为1655*995mm,12*250W,装机容量为3kW,年发电时间在1500小时左右,完全能满足正常家庭用电需求,在用户侧以自发自用为主,多余电量上网且在就近配电系统平衡调节,是较为理想的家用光伏太阳能电站。
    威海供电公司发挥专业优势,从项目受理、备案、勘查、答复、设计、施工、并网调试验收等诸多环节加快推进,确保了该项目提前顺利通过验收。

初审编辑:张利然
责任编辑:宫辰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