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区法院微博积极应对麻辣微评 积极沟通民意
来源:威海大众网 编辑: 2014-01-08 17:15:00
大众网威海1月8日讯 (通讯员 毕飞飞 翟姜娜 见习记者 黄琦) “如果有能力却不履行,是否涉嫌构成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如果涉嫌构成犯罪而不移送追究的话,还是使用此种失信措施,是否是涉嫌渎职?”12月20日威海高区法院在新浪官方微博“@威海高区法院”上晒出的一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14名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文书确定义务的“老赖”进行曝光,并且公开举报电话,市民如果向法院举报财产线索,会获得最高额5000元的奖励。微博发出后,新浪微博网友“@发辣老姜”在“@威海高区法院”上“麻辣”发问。针对网友提问,“@威海高区法院”第一时间回复,“有履行能力而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具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规定的五种情形,情节严重的,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具有《最高法关于公布失信被指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六种情形,虽不够成犯罪,但是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并且“@ 发辣老姜”, “@发辣老姜” 随即表示“学习了”。
微博网友“@法治记者小范”支持举报措施,同时提出“奖金由谁来出”的疑问,威海高区法院微博也第一时间发帖回复,“威海高区管委设立500万元的和谐高区建设专项基金,用于对举报被执行人财产、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等弘扬社会正气的行为进行奖励。”
“威海高区法院”新浪官方微博开通后,充分利用微博信息传播广、迅速快的特点,第一时间在微博上公开法院工作,实时转发上级法院的惠民新举措,坚持用形式不拘、内容严谨的对话普及法律知识,在大众与法院之间建起了一个民意沟通的重要渠道,打造了一个弘扬法治精神的重要窗口。
微博网友“@法治记者小范”支持举报措施,同时提出“奖金由谁来出”的疑问,威海高区法院微博也第一时间发帖回复,“威海高区管委设立500万元的和谐高区建设专项基金,用于对举报被执行人财产、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等弘扬社会正气的行为进行奖励。”
“威海高区法院”新浪官方微博开通后,充分利用微博信息传播广、迅速快的特点,第一时间在微博上公开法院工作,实时转发上级法院的惠民新举措,坚持用形式不拘、内容严谨的对话普及法律知识,在大众与法院之间建起了一个民意沟通的重要渠道,打造了一个弘扬法治精神的重要窗口。
初审编辑:张利然
责任编辑:闻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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