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编造学历被解雇 法院要求企业支付相应报酬
来源:威海大众网 编辑: 2014-01-14 15:05:00
大众网威海1月14日讯 (通讯员 谢颖虹 翟姜娜 见习记者 黄琦) 2012年7月,于某一纸诉状将原东家威海某电子有限公司告上法院,要求公司赔偿其加班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经济补偿金等合计人民币4.6余元,然而随着审查的深入,法官发现事情并非如于某所说的那样简单。
2011年9月,于某填写了一份由公司提供格式的“员工登记表(劳动合同)”,填写学历为山东大学函授行政管理,载明:内容属实并无遗漏,如果有隐瞒事实被查出,公司将立即辞退。同时约定劳动合同期限1年,社会保险、公积金随工资发放;备注栏载明社会保险关系在原单位未迁出,本人同意随工资发放。2012年7月,公司查出于某隐瞒其处于交通肇事罪缓刑考验期的犯罪事实,以及涉嫌伪造学历,决定予以辞退,引起于某不满,于某因此开始走上“维权”之路。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企业所提供的“员工登记表(劳动合同)”所承载的形式不具备订立合同的形式要件,认定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于某没有将处于缓刑期的真实情况告知企业,也不能提供学历情况的相关证据,属于欺诈行为,双方劳动关系自始无效。于某不能据此无效劳动关系要求企业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和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故驳回其诉讼请求。对于已经提供了的部分劳动,要求企业支付于某相应的报酬。
威海高区法院提醒企业在招工、用工方面加强规范,劳动者在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劳动权益的同时提升道德修养,加强法律学习,调整诉讼心态,理性维护权益。
2011年9月,于某填写了一份由公司提供格式的“员工登记表(劳动合同)”,填写学历为山东大学函授行政管理,载明:内容属实并无遗漏,如果有隐瞒事实被查出,公司将立即辞退。同时约定劳动合同期限1年,社会保险、公积金随工资发放;备注栏载明社会保险关系在原单位未迁出,本人同意随工资发放。2012年7月,公司查出于某隐瞒其处于交通肇事罪缓刑考验期的犯罪事实,以及涉嫌伪造学历,决定予以辞退,引起于某不满,于某因此开始走上“维权”之路。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企业所提供的“员工登记表(劳动合同)”所承载的形式不具备订立合同的形式要件,认定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于某没有将处于缓刑期的真实情况告知企业,也不能提供学历情况的相关证据,属于欺诈行为,双方劳动关系自始无效。于某不能据此无效劳动关系要求企业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和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故驳回其诉讼请求。对于已经提供了的部分劳动,要求企业支付于某相应的报酬。
威海高区法院提醒企业在招工、用工方面加强规范,劳动者在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劳动权益的同时提升道德修养,加强法律学习,调整诉讼心态,理性维护权益。
初审编辑:张利然
责任编辑:闻辛
责任编辑:闻辛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