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公安将对诈骗发案多发银行网点月月排行
来源:威海大众网 编辑: 2014-03-10 17:48:00
大众网威海3月10日讯 (通讯员 周艳冰 记者 王晓青) 3月10日,威海市公安局针对2014年1、2月份发生的诈骗案件对外进行了通报。为进一步完善防范诈骗犯罪工作措施,威海市公安局联手中国人民银行威海市中心支行、中国银监会监管分局从3月份开始将对所有诈骗案件实行“逢案必查,责任追究,媒体通报”,对发案较多的银行网点将进行月月排行。
据悉,根据警情统计,1月份全市共发生各类诈骗案件149起,涉案金额104.5万元,2月份全市共发生各类诈骗案件131起,涉案金额84.1万元。在诈骗案件汇款方式上,2月份发生的刑事诈骗案件中,通过银行汇款的案件比1月份上升6起,增幅37.5%,其中ATM机上升2起,柜台上升4起,通过网银汇款下降4起,降幅36.4%。2月份发生的治安诈骗案件中,通过银行汇款的案件比1月份下降34起,降幅73.9%,通过网银汇款上升13起,增幅19.1%;通过捡钱平分、银行卡盗刷等其他手段诈骗案件下降19起,降幅67.8%。
威海市公安局自2013年8月起加大打防范诈骗攻坚战,通过进社区、进学校、进校园、进企业等多种方式,向广大市民宣传防骗知识。2013年10月,还联合中国人民银行威海市中心支行、中国银监会威海监管分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警银联动”的八项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警方、银行联手保护百姓财产安全,减少诈骗案发生进一步明晰责任和惩罚措施。
根据《规定》,威海市公安局、威海市人民银行中心支行、威海市银监分局建立每月联席会议制度,通报诈骗案件信息,研究防范对策。各市区公安局、分局党委成员对辖区所有银行网点实行包干制度,驻威各银行班子成员对各自银行网点实行包干制度,督导各银行网点加强“警银联动”各项措施的落实,对发案较多的银行网点实行每日巡视制度,各银行网点严格实行“大堂首问、前台核查、保安巡查”的防范工作机制。各银行每季度对员工进行一次防诈骗知识培训,对公安机关通报的各类最新金融诈骗犯罪动态及时传达到银行网点每名职员,并在银行网点醒目位置、ATM机处张贴各类防范提示,营造良好的防范诈骗宣传氛围。各银行网点要严格落实告知制度和客户在告知书上签名制度,单笔金额超过3000元以上、客户拒绝在告知书上签名的,银行应及时通知当地公安机关。
按照《规定》要求,如果银行网点一年内发生三次因没有告知、客户没有签字、客户拒绝签名而没有通知公安机关致使诈骗得逞的银行网点全部职员取消年终奖金。在柜面和ATM机汇款、转账涉案金额全年超过100万的银行,威海市公安局将建议有关组织对该行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处分。
此外,自3月份开始,威海市公安局将通过媒体对各银行网点发生的诈骗案件进行通报,对发案较多的银行网点进行月月排行。对因银行职员没有履行告知义务、或虽进行告知但未督促客户在《告知书》签名,以及客户拒绝签名但未及时通知警方,从而致使诈骗案件发生的,经查实情况后,第一次给予银行职员警告,第二次全市通报批评,第三次建议所在银行取消发放年终奖金。
据悉,根据警情统计,1月份全市共发生各类诈骗案件149起,涉案金额104.5万元,2月份全市共发生各类诈骗案件131起,涉案金额84.1万元。在诈骗案件汇款方式上,2月份发生的刑事诈骗案件中,通过银行汇款的案件比1月份上升6起,增幅37.5%,其中ATM机上升2起,柜台上升4起,通过网银汇款下降4起,降幅36.4%。2月份发生的治安诈骗案件中,通过银行汇款的案件比1月份下降34起,降幅73.9%,通过网银汇款上升13起,增幅19.1%;通过捡钱平分、银行卡盗刷等其他手段诈骗案件下降19起,降幅67.8%。
威海市公安局自2013年8月起加大打防范诈骗攻坚战,通过进社区、进学校、进校园、进企业等多种方式,向广大市民宣传防骗知识。2013年10月,还联合中国人民银行威海市中心支行、中国银监会威海监管分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警银联动”的八项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警方、银行联手保护百姓财产安全,减少诈骗案发生进一步明晰责任和惩罚措施。
根据《规定》,威海市公安局、威海市人民银行中心支行、威海市银监分局建立每月联席会议制度,通报诈骗案件信息,研究防范对策。各市区公安局、分局党委成员对辖区所有银行网点实行包干制度,驻威各银行班子成员对各自银行网点实行包干制度,督导各银行网点加强“警银联动”各项措施的落实,对发案较多的银行网点实行每日巡视制度,各银行网点严格实行“大堂首问、前台核查、保安巡查”的防范工作机制。各银行每季度对员工进行一次防诈骗知识培训,对公安机关通报的各类最新金融诈骗犯罪动态及时传达到银行网点每名职员,并在银行网点醒目位置、ATM机处张贴各类防范提示,营造良好的防范诈骗宣传氛围。各银行网点要严格落实告知制度和客户在告知书上签名制度,单笔金额超过3000元以上、客户拒绝在告知书上签名的,银行应及时通知当地公安机关。
按照《规定》要求,如果银行网点一年内发生三次因没有告知、客户没有签字、客户拒绝签名而没有通知公安机关致使诈骗得逞的银行网点全部职员取消年终奖金。在柜面和ATM机汇款、转账涉案金额全年超过100万的银行,威海市公安局将建议有关组织对该行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处分。
此外,自3月份开始,威海市公安局将通过媒体对各银行网点发生的诈骗案件进行通报,对发案较多的银行网点进行月月排行。对因银行职员没有履行告知义务、或虽进行告知但未督促客户在《告知书》签名,以及客户拒绝签名但未及时通知警方,从而致使诈骗案件发生的,经查实情况后,第一次给予银行职员警告,第二次全市通报批评,第三次建议所在银行取消发放年终奖金。
初审编辑:张利然
责任编辑:魏雪
责任编辑:魏雪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