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631-5230055

投稿信箱:whdzw2012@163.com

当前位置:首页 > 社会新闻

威海养老机构必须持证上岗 民政部门颁许可证

来源:威海大众网   编辑:   2014-03-17 09:20:00

    大众网威海3月17日讯 (通讯员 林伟强 曲桂贤 记者 王晓青) 为规范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管理,促进养老机构健康发展,近日,威海市民政局出台了《关于做好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首次对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做出明文规定。即日起,威海市各类养老机构必须获得由民政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县级民政实施所辖区内养老机构的设立许可。
    根据《意见》要求,凡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营利性、非营利性机构,可以列入养老机构申办行列。《意见》规定设立养老机构需符合以下条件:举办者是依法成立的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有符合相关规范的名称、住所、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有符合养老机构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要求的基本生活用房、设施设备和活动场地;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有与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床位数在10张以上,申请“门槛”较低。
    《意见》明确县级民政局即有许可权限。县级民政部门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机构的设立许可,环翠区民政局,高区、经区、临港区社会事业局受市民政局委托实施所辖区内养老机构的设立许可。申请人只需携带相关资料到民政部门提交申请,民政部门则需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并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许可权限的“下放”,有利于鼓励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养老服务行业,大大缩减申办流程,节省申办时间。
    尽管准入门槛降低,但养老机构设立的相关规范、服务管理标准和法律责任却严格了。《意见》明确了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养老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申办手续、养老机构更名、变更住所、终止等管理办法,在养老机构服务内容、内部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严肃提出了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许可等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等。

初审编辑:张利然
责任编辑:魏雪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