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631-5230055

投稿信箱:whdzw2012@163.com

当前位置:首页 > 社会新闻

威海学车又涨价了 驾培机构可按30%幅度浮动

来源:威海大众网   编辑:   2014-03-25 08:42:00

    大众网威海3月25日讯 (记者 王晓青) 记者从威海市物价局了解到,根据山东省物价局通知要求,自3月25日起,威海市将调整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标准。其中,C1车培训费继续执行每人每期2600元的基准价格,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可以以此为基础,在30%的幅度内上下浮动。
    据悉,此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标准调整是威海市自2008年以来进行的第三次调整。2008年3月,威海市在省物价局制定的基准价格的基础上,按20%的下浮幅度制定了驾驶员培训收费标准,小型汽车(C1证)培训费为2100元。2013年3月,按要求在省定标准上进行了上浮,但并未上浮至顶。以小型汽车(C1证)为例,省定基准价格为2600元,在此基准上上浮20%的价格为3120元,而威海市当时确定为3050元。
    此次调整,基本车型培训费基准价格继续保持不变,但是依据省物价局通知的要求,允许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以此为基础,在30%的上下浮动幅度内确定实际收费价格。如C1车培训费,基准价格将继续执行每期每人2600元的标准,调整后每人每期驾培费的收费标准不得超过3380元,但相比之前执行的3050元的最高标准上涨了330元。此外,小型自动挡汽车C2的基准价格为每人每期2600元,大型货车B2为6100元,大型客车A1为3400元,牵引车A2为3500元,中型客车B1为3400元。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将以此为基础,在30%的上下浮动幅度内确定实际收费价格。
    另外,根据省物价局规定,对考试不合格学员继续培训的,培训费按培训学时收费标准的80%计收;对中途退学的,按照实际培训学时和相应标准扣除培训费后如数退还。针对补考学员的培训费,威海市作出人性化的规定,在3月25日以前招收的,仍按培训学时收费标准的50%收取,3月25日以后招收的,将按培训学时收费标准的80%收取。
    按照省物价局通知的规定,威海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费中已包含了训练场使用费、证书、培训记录及IC卡工本费。自《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实行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课时明显增加,培训学校需要花费更多的人力和时间培训学员。而考试形式与考试方法的变化也增加了一定的费用。因此,山东省范围内对现行的收费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初审编辑:张利然
责任编辑:魏雪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