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至5月“作品自愿登记月”活动集中开展
来源:威海大众网 编辑: 2014-04-04 17:12:00
大众网威海4月4日讯 (通讯员 葛曦 记者 黄琦) 记者从威海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了解到,威海市文广新局定于4-5月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作品自愿登记月”活动。
据了解,山东省政府于2013年取消了“著作权登记费”和“作品鉴定费”两项行政事项性收费。从4月1日到5月15日为集中办理作品自愿登记时间,申请自愿登记的作品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所规定的作品。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相关资料可登陆威海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站,“新闻出版”栏目中“版权管理”中查看或登陆山东版权登记新浪博客,查看登记申请指南以及申请材料的参考格式。
省版权登记官方博客:http://blog.sina.com.cn/shandongbanquan
威海市文广新局网址:http://www.whwh.gov.cn/
威海市文广新局新浪、腾讯微博及官方微信为“文化威海”
威海市文广新局新闻出版科,地址:世昌大道45号,市级机关8号楼3楼。电话:5866816。电子邮箱:wgxjcbk@163.com。
据了解,山东省政府于2013年取消了“著作权登记费”和“作品鉴定费”两项行政事项性收费。从4月1日到5月15日为集中办理作品自愿登记时间,申请自愿登记的作品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所规定的作品。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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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张利然
责任编辑:闻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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