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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渔业安全 威海每一名渔民都纳入管理网格

来源:威海大众网   编辑:   2014-04-10 14:13:00

   

    大众网威海4月10日讯 (记者 张翊)4月10日,记者从威海市海洋与渔业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威海市海洋与渔业局决定开展全市渔港渔船渔民普查与渔业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并制定了《威海市渔港渔船渔民普查与渔业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由于威海市渔港渔船数量众多,渔业作业地点分散,经营主体成份复杂,从业人员素质不高,船员队伍流动频繁,渔业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落后等原因,渔业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受海上运输流量大、极端天气增多等因素影响,各类渔业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安全管理任重道远,为了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找准工作方向,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加强隐患排查整改,经威海市政府同意,威海市海洋与渔业局决定开展全市渔港渔船渔民普查与渔业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并制定了《威海市渔港渔船渔民普查与渔业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据威海市海洋与渔业局副调研员、新闻发言人李永仁介绍,此次普查和隐患治理共分为自查登记、核查分类、隐患整改、督查反馈、常态管理五个阶段。其中,第一、二、三阶段自3月25日至7月25日,主要由各区市、镇(街道)为主组织开展渔业船舶安全生产信息、等级渔港安全生产信息的自查和核查上报工作,重点做好不合格渔港、渔船的整改、建档工作,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列入重点监管名单,实施挂牌督办,专项建档、专项治理,与项目申报、资质认定、资金支持等挂钩,直至整改到位。第四阶段为督查反馈阶段,自7月26日至8月25日,由威海市政府组成督查组,对各区市普查和隐患治理情况进行抽查督查,将抽查督查情况反馈各区市政府(管委)。第五阶段为常态管理阶段,市、县两级海洋与渔业部门以开展渔港渔船渔民普查和渔业安全隐患治理为契机,加强日常监管,将安全生产达标情况与渔业行业准入等挂钩;加强动态管理,更新渔港渔船渔民数据库,及时掌握渔业安全生产最新情况;推行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对渔业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薄弱环节和渔业安全隐患较多的领域进行重点监管,增强管理的针对性;完善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不断提高渔业安全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水平。

    此外,为保障这次威海市渔港渔船渔民普查与渔业安全隐患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威海市海洋与渔业局还制定了方案保障措施,主要包括:

    一是市政府成立由市委常委、副市长汤光运同志任组长,市直有关部门及各区市政府(管委)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市渔政渔港监察支队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沟通协调和督查督导工作。各区市也同时成立了相应机构,制定了详实的工作方案。

    二是在方案实施中坚持“谁签字、谁负责”,严格落实渔业生产经营单位、渔业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渔业船舶船长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具体工作人员的监管责任,市(区)及镇(街道)的属地责任,确保保质保量的完成任务。对出现渔业安全事故的,实施倒追倒查,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是将采取各种形式,深入渔港、渔村和渔民家中开展渔港渔船渔民普查和渔业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宣传,普及渔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知识,增强渔业经营者以及广大家属朋友的安全生产意识,形成政府、社会、家庭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真正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

    四是完善长效机制,实施渔船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制度,渔船所有人、经营人、船长每航次自查一次,渔业公司、专业合作社、渔船协会每月核查一次,镇(街道)每月督查一次,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据悉,积极开展此次威海市渔港渔船渔民普查与渔业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将主要解决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建立渔港渔船渔民管理基础档案,夯实渔业安全管理的基础;二是治理渔业安全隐患,查找薄弱环节,堵塞管理漏洞,有效预防渔业安全事故发生;三是将每一处渔港、每一艘渔船、每一名渔民纳入管理网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监管主体责任和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四是提高渔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加快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转变。

 

初审编辑:张利然
责任编辑:闻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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