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人后驶往异地遗弃伤者 荣成交警破获案件
来源:威海大众网 编辑: 2014-04-23 16:43:00
大众网威海4月23日讯 (通讯员 闫长春 肖旭兴 记者 王晓青) 4月20日,司机柴某某在荣成市石岛管理区凤凰路驾车撞倒一辆三轮车后,将三轮车驾驶员拉到文登南海管理区长海路附近遗弃。荣成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经过几个小时的缜密排查,次日下午,迫于压力的柴某某投案自首。目前,柴某某已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4月20日早8时左右,荣成市公安局交警三中队民警驾车执勤巡逻至荣成市石岛凤凰湖路时发现一辆破损的三轮车,仔细观察后认定这是一起交通事故现场。经走访周边群众,民警了解到事故伤者被肇事车拉走了,但没有记下肇事车辆号牌。民警与110报警中心和周围交警中队、派出所联系后,都没有找到该事故的报警记录,便先行开展现场勘查工作:绘制事故现场图、对现场进行拍照、收集现场散落物等证据。在处理完现场后,民警立即与荣成市各大医院联系,均没有找到符合条件的伤者。
上午10点左右,一位妇女电话联系中队民警,称自己的父亲邹某某在石岛工业园某工厂上班,早上7点下夜班,可到现在也没有回家。在得知父亲的工厂附近处发生过一起交通事故后,急忙打电话确认。按照民警的建议,该妇女来到中队,经辨认,遗留在现场的三轮车正是其父亲驾驶的三轮车。
此时距事故发生已过了4个多小时,至今无人报警,民警由此认定这可能是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案情重大,民警立即将这一情况向中队领导进行了汇报。中队负责人高度重视,安排民警兵分三路:一路全力对案发地周边进行走访,查找有价值的线索;另一路调取道路沿线卡口监控资料;还有一路到汽车修理厂请技工对现场的汽车碎片进行辨别,确定嫌疑车辆类型。
下午15时许,民警接到文登市中心医院的电话,称该院刚从文登南海医院接收了一位70多岁的老大爷,其自称邹某某,在荣成石岛管理区东山街道发生交通事故受伤。经进一步了解,邹某某是当天下午13点16分在文登南海管理区长海路路边被人发现受伤并报警送往医院的。由于伤情较重且受到惊吓,邹某某只记得自己是在行驶途中被人拖下车后遗弃在路边,并没有记住肇事车辆号牌。
在汇集各种信息后,民警初步判断:案发时间为早7时许,肇事车辆是一辆奇瑞牌越野车。由于肇事车辆在现场停留时间很短,所以目击群众都没有记住车牌号。根据已知线索,民警锁定肇事车辆类型,围绕案发时间段,查阅了现场周边所有的监控录像,21日上午9时左右,民警终于在荣成石岛管理区峨石山路东路口的监控中锁定了嫌疑车辆,并获取了车辆号牌。经查询,车主为柴某某,经联系其手机已处于关机状态。民警经过实地走访,查出柴某某是包揽电焊活的工头,长期在乳山和荣成石岛等地船厂工作。分析其工作关系后,民警联系了与其有过来往的人,请他们联系柴某某,劝其投案自首。
下午16时左右,迫于压力的柴某某到荣成市斥山派出所投案自首。柴某某对肇事过程供认不讳。随后,民警在荣成市人和镇靖海卫村附近找到了嫌疑车辆,其保险杠破碎处与现场遗留的碎片吻合。至此,该肇事逃逸案成功告破。
经查,4月20日早7时许,柴某某驾车行驶到凤凰湖路与龙腾路交叉路口附近与邹某某驾驶的三轮车相撞。事故发生后,柴某某将伤者抬到车上,行至文登南海管理区长海路时,将伤者丢弃到路边,后驾车逃逸。
目前,柴某某已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4月20日早8时左右,荣成市公安局交警三中队民警驾车执勤巡逻至荣成市石岛凤凰湖路时发现一辆破损的三轮车,仔细观察后认定这是一起交通事故现场。经走访周边群众,民警了解到事故伤者被肇事车拉走了,但没有记下肇事车辆号牌。民警与110报警中心和周围交警中队、派出所联系后,都没有找到该事故的报警记录,便先行开展现场勘查工作:绘制事故现场图、对现场进行拍照、收集现场散落物等证据。在处理完现场后,民警立即与荣成市各大医院联系,均没有找到符合条件的伤者。
上午10点左右,一位妇女电话联系中队民警,称自己的父亲邹某某在石岛工业园某工厂上班,早上7点下夜班,可到现在也没有回家。在得知父亲的工厂附近处发生过一起交通事故后,急忙打电话确认。按照民警的建议,该妇女来到中队,经辨认,遗留在现场的三轮车正是其父亲驾驶的三轮车。
此时距事故发生已过了4个多小时,至今无人报警,民警由此认定这可能是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案情重大,民警立即将这一情况向中队领导进行了汇报。中队负责人高度重视,安排民警兵分三路:一路全力对案发地周边进行走访,查找有价值的线索;另一路调取道路沿线卡口监控资料;还有一路到汽车修理厂请技工对现场的汽车碎片进行辨别,确定嫌疑车辆类型。
下午15时许,民警接到文登市中心医院的电话,称该院刚从文登南海医院接收了一位70多岁的老大爷,其自称邹某某,在荣成石岛管理区东山街道发生交通事故受伤。经进一步了解,邹某某是当天下午13点16分在文登南海管理区长海路路边被人发现受伤并报警送往医院的。由于伤情较重且受到惊吓,邹某某只记得自己是在行驶途中被人拖下车后遗弃在路边,并没有记住肇事车辆号牌。
在汇集各种信息后,民警初步判断:案发时间为早7时许,肇事车辆是一辆奇瑞牌越野车。由于肇事车辆在现场停留时间很短,所以目击群众都没有记住车牌号。根据已知线索,民警锁定肇事车辆类型,围绕案发时间段,查阅了现场周边所有的监控录像,21日上午9时左右,民警终于在荣成石岛管理区峨石山路东路口的监控中锁定了嫌疑车辆,并获取了车辆号牌。经查询,车主为柴某某,经联系其手机已处于关机状态。民警经过实地走访,查出柴某某是包揽电焊活的工头,长期在乳山和荣成石岛等地船厂工作。分析其工作关系后,民警联系了与其有过来往的人,请他们联系柴某某,劝其投案自首。
下午16时左右,迫于压力的柴某某到荣成市斥山派出所投案自首。柴某某对肇事过程供认不讳。随后,民警在荣成市人和镇靖海卫村附近找到了嫌疑车辆,其保险杠破碎处与现场遗留的碎片吻合。至此,该肇事逃逸案成功告破。
经查,4月20日早7时许,柴某某驾车行驶到凤凰湖路与龙腾路交叉路口附近与邹某某驾驶的三轮车相撞。事故发生后,柴某某将伤者抬到车上,行至文登南海管理区长海路时,将伤者丢弃到路边,后驾车逃逸。
目前,柴某某已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初审编辑:张利然
责任编辑:魏雪
责任编辑:魏雪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