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631-5230055

投稿信箱:whdzw2012@163.com

当前位置:首页 > 社会新闻

男子雇吊车偷大型机器 获刑一年两个月

来源:齐鲁晚报   编辑:   2014-05-08 16:22:00

  本报5月7日讯(记者 吕修全 通讯员 徐玉超 翟姜娜) 放在室外的大型机器,贼一般偷不走。男青年孙某就瞄上了人们的这种心理,雇用吊车,正大光明地偷。
  孙某今年21岁,游手好闲,租住高区某旅馆。2013年9月底,在文登区小观镇一广场,孙某发现了两台无人看管的拖拉机头,锈迹斑斑,好长时间没挪窝了,顿时起了贼心。
  当天,孙某雇来一辆吊车、一辆货车,明目张胆地指挥着不知内情的司机吊起拖拉机头,装到货车上运走,然后以废铁价格卖给废品回收站。
  9月28日,孙某案发,他被刑事拘留,10月13日被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期间,孙某再次故伎重演,先后在高区、文登实施盗窃,盗得一台拖拉机、一个挖掘机专用松土器。11月13日,孙某被高区警方抓获。经鉴定,被盗物品价值30438元,孙某以废铁价格卖得9800余元,用于吃喝玩乐。
  高区法院审理认为,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孙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部分赃物已被追回,他的父母也赔偿了部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于近日判处孙某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初审编辑:张其天
责任编辑:张雪宁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