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肇事儿子顶包 荣成交警破获“调包计”
来源:威海大众网 编辑: 2014-05-16 15:42:00
大众网威海5月16日讯 (通讯员 孔冰 周永杰 记者 王晓青) 陈某某驾车与一老人相撞,因担心驾驶他人车辆肇事无法向交待,同时不知肇事车辆的保险情况,便让其子陈某驾驶另一车辆伪造现场。荣成交警大队民警经过调查,最终发现其“调包计”,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3月29日15时许,荣成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肇事处理中队接110转发报警称:在荣成市新庄农贸市场西路口处,一辆轿车与一名老年行人相撞,致老人受伤。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驾车赶赴现场进行勘查。到达现场后,伤者已被120急救车拉走。报警人系一名叫陈某的年轻人,称其驾驶轿车沿农贸市场西南北路由南北行至该路口,向东右转弯时,不小心与老人相撞。然而民警勘查肇事车辆后发现,车上无明显碰撞痕迹。面对煞有其事的陈某,民警产生了怀疑,这个貌似简单的事故可能有蹊跷。
此后,民警向伤者闫某及其同行的妻子询问相关情况,二位老人由于年事已高,加之当事人受伤,不能提供具体的肇事车辆及驾驶人情况。民警没有草草了事,从外围对该事故展开进一步调查。通过不懈努力,民警终于在该“现场”西侧新庄商贸城北门的一处监控发现了端倪。事发当日14时37分,一辆由新庄商贸城内由南向北驶出的小面包车进入成山大道后,与一名老年人相撞,而这名老人正是受伤的阎某。
民警立即传唤了自称驾驶人的陈某,面对铁的证据,陈某不得不承认现场是伪造的,称驾驶肇事车辆人系其父亲陈某某。民警传唤陈某某后,他如实供述了驾车肇事指使其子换车“顶包”的事实。3月29日14时37分,陈某某驾驶车在荣成市成山大道新庄商贸城北门路口处,与行人阎某相撞,致阎某受伤。发生事故后,陈某某担心驾驶他人的车辆肇事无法向他人交待,同时不知肇事车辆的保险情况,就直接驾车离开现场并指使其子陈某驾车伪造现场,企图蒙混过关。经过民警的缜密侦查,陈某的“调包计”最终未能得逞。
目前,陈某某因交通肇事逃逸,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罚款二千元处罚。
3月29日15时许,荣成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肇事处理中队接110转发报警称:在荣成市新庄农贸市场西路口处,一辆轿车与一名老年行人相撞,致老人受伤。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驾车赶赴现场进行勘查。到达现场后,伤者已被120急救车拉走。报警人系一名叫陈某的年轻人,称其驾驶轿车沿农贸市场西南北路由南北行至该路口,向东右转弯时,不小心与老人相撞。然而民警勘查肇事车辆后发现,车上无明显碰撞痕迹。面对煞有其事的陈某,民警产生了怀疑,这个貌似简单的事故可能有蹊跷。
此后,民警向伤者闫某及其同行的妻子询问相关情况,二位老人由于年事已高,加之当事人受伤,不能提供具体的肇事车辆及驾驶人情况。民警没有草草了事,从外围对该事故展开进一步调查。通过不懈努力,民警终于在该“现场”西侧新庄商贸城北门的一处监控发现了端倪。事发当日14时37分,一辆由新庄商贸城内由南向北驶出的小面包车进入成山大道后,与一名老年人相撞,而这名老人正是受伤的阎某。
民警立即传唤了自称驾驶人的陈某,面对铁的证据,陈某不得不承认现场是伪造的,称驾驶肇事车辆人系其父亲陈某某。民警传唤陈某某后,他如实供述了驾车肇事指使其子换车“顶包”的事实。3月29日14时37分,陈某某驾驶车在荣成市成山大道新庄商贸城北门路口处,与行人阎某相撞,致阎某受伤。发生事故后,陈某某担心驾驶他人的车辆肇事无法向他人交待,同时不知肇事车辆的保险情况,就直接驾车离开现场并指使其子陈某驾车伪造现场,企图蒙混过关。经过民警的缜密侦查,陈某的“调包计”最终未能得逞。
目前,陈某某因交通肇事逃逸,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罚款二千元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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