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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区法院首用“庭前会议”解决未成年人案件

来源:威海大众网   编辑:   2014-06-11 16:35:00   作者:

  大众网威海6月11日讯 (通讯员 周瑶瑶 王继业 记者 黄琦) 5月28日,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召集一起13名未成年被告人涉嫌故意伤害(致死)、聚众斗殴案控辩双方及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召开庭前会议,就庭审中可能遇到的申请回避、非法证据排除等问题进行沟通。这是威海经区法院首次依据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启动“庭前会议”程序,收到良好效果。

    今年4月22日,威海经区法院受理这起未成年被告人涉嫌故意伤害(致死)、聚众斗殴案,由于涉及人数较多、程序繁琐,牵扯的社会面较广,受关注程度较高,案件中许多未知的问题都可能影响将来庭审的顺利进行。为了保证庭审的顺利进行,防止影响正常庭审情况的出现,使庭审更有效率,威海经区法院召开“庭前会议”,就当事人的身份确认、申请回避、新证据的提交、非法证据排除、附带民事部分调解的初步意向等问题进行了理顺和确认,审、控、辩三方实现了零距离交换意见。“庭前会议”中,一名被告通过提供出生证明等证据证明其犯罪时尚未成年,因此在庭前准备中及时为其指定辩护人,从而有效避免了可能出现的庭审延期,为庭审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

    修改后的刑诉法第182条第2款新增“庭前会议”程序,可以大大缩短冗长的庭审时间,减少诉讼参与人的讼累,有利于理清案件事实, 提高庭审效率。经区法院将在今后的审判工作中,对那些案件较为复杂、证据较多的案件,适时适用“庭前会议”程序。

初审编辑:李泽
责任编辑:闻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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