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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坟不慎引山火 "孝子"毁林百亩获刑一年半

来源:威海大众网   编辑:   2014-09-04 16:00:00   作者:

  大众网威海9月4日讯 (通讯员 张阳阳 记者 黄琦)近日,荣成法院审理了一起今年清明期间因上坟燃烧纸钱,从而引发火灾的案件,被告人孙某犯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今年4月3日,正值清明节前,孙某到荣成俚岛镇杏小泊村东北山林地为其父烧纸,不料燃烧的纸钱被一阵风吹到墓地旁的草丛中,引起草丛燃烧。由于当天天晴、风势较大,燃烧的纸钱引燃了周围的枯草,并蔓延至周边山林,引发森林火灾,造成杏小泊村及杏陈家村集体所有的林地被烧坏,过火林地面积共计117亩,其中有林地面积100亩,未成林造林地面积17亩。烧死成材黑松树1897棵,1—2年生黑松幼树6823棵,3—10年生黑松树560棵,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24629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违反国家森林防火有关法律法规,在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下擅自野外用火,引发森林火灾,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鉴于孙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具有坦白情节,且能与荣成市俚岛镇杏陈家村村委会和荣成市俚岛镇杏小泊村村委会达成调解协议,并取得谅解,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初审编辑:张其天
责任编辑:李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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