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众网新年献词:我们约吧
约还是不约,已不是个问题;和谁约怎么约,正成为一道
-
奔跑吧,胶东!
期待已久的青荣城际铁路将于本月28日正式开通运营,同
-
《人民公敌》12月亮相威海
12月19日,由著名导演林兆华执导的易卜生名作《人民公
仨"90后"强收赶集摊位费 敲诈勒索被拘留罚款
来源:齐鲁晚报 编辑: 2015-01-27 14:02:00
本报1月26日讯(记者 孙丽娟 通讯员 许鑫) 荣成宁津大集本不收取摊位费,三个“90后”青年自以为发财机会,带着镐棒,恐吓威胁赶集的商户、摊贩,每摊收取10元或20元。因敲诈勒索,三人被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18日,又逢荣成宁津大集,三名男青年手持镐棒,恐吓威胁,向摊贩收取摊位费。宁津大集已不收取摊位费,突然间又有人收费,这让一些摊贩起了疑心。
一摊贩向宁津村委负责人咨询,得知并没有收摊位费一事,随即向宁津边防派出所报警。民警赶到集市,在大集上找到那三名男青年带回派出所。
经查,男青年刘某、周某、严某均是“90后”,无正当职业。三人有一次到别的地方赶集,看见有人在收取摊位费,再来赶宁津大集,却发现无人收费。
周某以为这是轻松发财的机会,向刘某、严某提议效仿其他集市收费模式,装成收费人员到宁津大集收费。
18日当天,周某等三人带着镐棒来到宁津大集,以摊位小大为标准,恐吓威胁,分别向两个赶集的商户收了10元、20元的摊位费。
因敲诈勒索,周某被行政拘留15日、罚款1000元,刘某、严某均被行政拘留15日、罚款500元。
责任编辑:滕佳蕾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