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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存钱我取款咱俩直接换 谁料被"坑"1500元

来源:齐鲁晚报   编辑:   2015-02-04 08:54:00   作者:

  3日,荣成市民张女士去银行欲取10万元现金,当天银行现金不足,而恰巧一名储户前来存7万元钱。之后,张女士私下和储户交易,让对方把7万元现金给自己,自己再转账给对方。“交易”完成后,张女士清点钱数,发现少了1500元。找不到储户,张女士报了警。民警建议,张女士只能持证据到法院起诉。 
  3日9时许,荣成市民张女士报警称:去银行取款时,营业员少给了1500元钱,现找不到营业员,也打不通电话。荣成市特巡警二大队民警赶到现场,找到了报警人张女士,发现她正在和银行工作人员进行交涉。了解情况后,民警发现真实情况并非如报警人所言。 
  原来,当天8时许,张女士到某银行欲取10万元现金,但银行当时只有3万元的现金,无法满足张女士的取款数量。此时,恰巧一名男储户来到柜台,表示要将7万元现金存入银行卡内。张女士一听正合适,便和储户、银行工作人员商议,将储户手中的7万元现金直接交给自己,自己再从银行卡向储户支付相应金额。就这样,未需要银行柜台的清点,张女士私下和储户达成一致意见,完成了此笔“交易”。 
  待工作人员将7万元钱转账成功后,该名男储户便离开了营业厅。过了一会儿,张女士清点完“7万元现金”后,发现少了15张百元钞票,反复数了几次,最终确认果真是少了1500元钱。随后,张女士找到银行工作人员,要调取监控录像、查询那名储户的个人信息等情况,要求银行方面“负责”此笔交易的损失。 
  民警了解情况后,表示张女士的行为属于交易误差,不属于诈骗,因此构不成案件,若想追究责任,只能到法院处理。威海卫律师事务所勇静华表示,未经银行工作人员清点而私下交易,这属于银行以外的交易,不在银行的责任范围内,而想到法院起诉,需要有证据,但目前来看张女士取证较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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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滕佳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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