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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5个月三人被撞身亡 不要再用生命横穿高速
来源:齐鲁晚报 编辑: 2015-04-17 14:03:00
本报4月16日讯(记者 孙丽娟) 从去年10月底至今,威海全市已有三人因横穿高速公路而丧命。即日起,高速公路交警将严查此类违法行为。为此,16日,高速公路交警支队民警到高速公路沿线村庄张贴《致高速公路沿线群众的一封信》,劝阻村民不要为一时之便横穿高速公路。
今年3月6日21时许,威青高速公路文登小观镇南七口村附近路段,一年约50岁的男子由东向西穿越高速公路,被一辆大巴车撞死。据处理本次事故的民警赵玉龙介绍,男子被撞飞约百米,当场死亡,事故导致该路段实施交通管制5个小时。
去年10月20日16时30分,威青高速公路乳山市乳山寨镇路段,村民代某横穿高速公路时被一辆重型货车撞倒,当场死亡。5天后,10月25日13时30分,烟海高速公路乳山市诸往镇路段,村民路某横穿高速公路时被一轿车撞倒,当场死亡。
高速公路交警支队调查发现,威海域内,行人上高速公路的现象较常见,主要分两种情形:一是行人上应急车道等过往客车,一是公路沿线村民为少绕路而横穿高速公路。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区别于普通公路,高速公路是专供汽车分道高速行驶的,不允许客车停车上下客,更不允许行人步行。《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并责令其离开高速公路。
为减少不幸的发生,即日起,高速公路交警支队将组织警力,重点查处行人上高速公路的交通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滕佳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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