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631-5230055

投稿信箱:whdzw2012@163.com

当前位置:首页 > 社会新闻

威海轻微交通事故快速理赔新办法5月1日起实行

来源:大众网威海频道   编辑:   2015-04-24 11:11:00   作者:

  大众网威海4月24日讯 (通讯员 李世成 记者 王晓青) 记者从威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自5月1日起,《威海市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实施办法》将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4月30日。原来实行的《威海市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与保险理赔办法(试行)》(威公通〔2010〕124号)同时废止。

  《威海市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实施办法》较之原办法适用范围扩大,原办法仅限于环翠区、高区、经区和临港区范围内道路,而新办法适用于威海市全境道路,包括高速公路。

  同时,快速处理受理点增多。原有快速处理受理点仅在高区的快速理赔服务中心一处,新办法实施后,全市24家财产保险公司及其所属的服务网点将全部设立快速理赔窗口或快速理赔柜台,全市交警大队及其乡镇中队全部设立快速处理窗口,总数将增加至180处。

  新办法对于投保车辆也由之前仅限本地投保扩大到全省内投保车辆。比如,一辆北京牌照的机动车长期在威海范围内行驶,该车在烟台市投保,那么如果发生轻微道路交通事故,也适用于该办法。

  此外,对于撤离现场后,当事人对事故责任有异议的,新办法增加了理赔人员指导协商这一环节,在指导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再由双方共同约定时间到事故发生地交警大队快速处理窗口,由值班交通警察根据现场照片、现场监控资料、当事人陈述等证据进行责任认定。

  事故双方现场填写的《威海市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当事人现场记录书》(以下简称“现场记录书”)以及新办法,驾驶人可自行登陆“威海民生警务平台”下载,打印后随车携带。进入民生警务平台后,点击警务大厅,在交管栏目下左侧“快速理赔”,可以查找到表格以及办法的详细内容。同时,所有交警巡逻车辆以及保险公司查看车辆也将随车携带“现场记录书”,方便驾驶人快速处理。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人,发生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应尽可能采取快速处理方法,如应当快速处理而没有处理造成交通拥堵的,交警部门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理。

  

初审编辑:张其天
责任编辑:李泽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