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631-5230055

投稿信箱:whdzw2012@163.com

当前位置:首页 > 社会新闻

威海经区法院5月1日起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

来源:大众网威海频道   编辑:   2015-05-13 15:03:00   作者:

  大众网威海5月13日讯 (通讯员 唐腾 记者 黄琦) 5月1日起,威海经区法院将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严格执行立案登记程序和各项规定,确保立案及时,回复及时。

  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决定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改变了过去实行的立案审查制规定,立案将不再审查诉讼主体资格、法律关系、诉讼请求和证据等实质内容,仅需要对形式要件进行审查。对当事人提交的诉状一律接收,并出具书面凭证,当场登记立案或在7天内决定是否立案并通知当事人,对上诉、申请再审、申诉等,法律另有规定,不适用登记立案的规定。切实有效解决因为立案周期过长、各地掌握的立案标准不一导致的群众“立案难”问题。

  那么,是不是什么案子都能法院登记立案呢?以下四种情况,法院不予登记立案:违法起诉或者不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诉讼已经终结的;涉及危害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国家安全、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的;其他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所诉事项。

初审编辑:张其天
责任编辑:李泽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